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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曙区集士港镇第四次经济普查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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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曙区集士港镇第四次经济普查服务.doc

上传人:guoxiachuanyue004 2020/6/22 文件大小:24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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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第四次经济普查服务询价采购文件采购编号:2018NBHSXJ130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人民政府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一八年八月第一部分采购公告根据《政府采购法》、宁波市及海曙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及区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第四次经济普查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第四次经济普查服务询价采购二、采购编号:2018NBHSXJ130三、采购方式:询价四、采购内容及数量标项内容服务期限预算/最高限价一集士港镇第四次经济普查服务2018年9月底前完成清查工作,2019年4月份前完成普查登记工作,2019年9月底前完成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具体各阶段最晚完成时限以上级部门实际要求为准)、投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六、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方式: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20日17时00分止;2、投标人注册:未在宁波政府采购网(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先完成投标人注册工作,否则投标无效,注册咨询电话:0574-87185125;3、采购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于本项目公告下方自行下载附件形式的询价采购文件;4、投标报名:填写《海曙区政府采购询价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格式及递交方式详见附件)。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基本账户直接缴入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因该银行转帐方式无法在摘要栏内注明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22日上午14: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金额:标项一:。(提交时注明标项)银行帐号:3114710037191526719,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开户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章燕电话:0574-87260920传真:0574-87258958。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8年8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8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十、其他事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上成功进行注册登记。十一、本公告发布媒体:宁波政府采购站点()、数字海曙()、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二、集中采购机构情况:采购机构: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虞老师电话:0574-87201283传真:0574-87258958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邮编:315010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一、商务要求表项目要求★1、服务期限2018年9月底前完成清查工作,2019年4月份前完成普查登记工作,2019年9月底前完成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具体各阶段最晚完成时限以上级部门实际要求为准)★2、付款方式清查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普查登记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50%,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完成后(即本项目全部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10%,余款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清。二、服务要求(一)项目背景为认真贯彻落《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