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合同范本编号: 发包人:承包人:分包工程名称:施工地址: 区(县)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二0 年印制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工程名称:工程概况:分包工作内容:范围包括:工程监理单位(全称):第二条作业人员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 名。第三条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为 天。第四条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为: 元(人民币)大写: (在确认的方式前划 "V"):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年施工预算或()年施工概算定额为依据:①定额工资单价为:瓦工 元/工日;结构木工 元/工日;装修木工 元/工日;钢筋工 元/工日;砼工 元/工日;油工 元/工日;抹灰工 元/工日;架子工 元/工日;水暖工 元/工日;电工 元/工日;壮工 元/工日; ; ; ;②按建筑面积确定承包价 元/平方米;其中,地上结构: 元/〃;地下结构: 元/〃;初装修: 元/〃;水电: 元/m2;; ;③分项工程承包:外墙面砖: 元/m?;屋面防水: 元/m2;水磨石地面: 元/m?;水泥砂浆: 元/m;内墙普通抹灰:元/m; ; ; 。();(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累计超过八小时的按 标准补偿。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第五条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结算、决算资料: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的施工预算书。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发包人应于每月 日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核实、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工程交工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合同价款的支付:合同价款分期支付:在 年 月 日付款 元,在 年 月 日付款 元。分期支付劳务费的,每期支付的劳务费数额不得少于己办理结算额的80%,余款在发包人对决算资料予以确认后28日内付清。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付款时发包人不得以现金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劳务费。办理支付的手续为:承包人为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的,应向发包人出据“北京市外地进京施工企业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票据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付给承包人指定的人员。第六条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第七条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由发包人予以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发包人又交后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工期延误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