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及应用技术研发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盟(市)科技局、财政局,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应用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我们制定了《2010年度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和《2010年度自治区应用技术研发资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同时下达你盟市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有偿贷款担保控制项目数个,无偿支持控制项目数个、无偿支持控制金额万元;下达你盟市应用技术研发资金控制金额万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盟市及盟市以下申报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盟市科技局、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初审,并联合行文上报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自治区本级项目,由主管部门集中审核同意后,向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申报;自治区本级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单位直接向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申报。
二、申报方式
2010年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项目及应用技术研发资金项目均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须在网上申报系统内在线打印)申报并行的方式。各部门和单位在报送书面申报材料的同时,将相应的电子数据通过内蒙古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申报。网上申报具体事宜请访问自治区科技厅网站()和自治区财政厅网站()。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内蒙古科技信息网络中心0471—6282100。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项目的单位须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项目申报书》、《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申报应用技术研发资金项目的单位按各有关计划要求,填写相对应的项目建议书或申报书;
以上项目申报书、可研报告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生成打印。项目申报单位填好申报材料后,分别报自治区科技厅一式6份,自治区财政厅教科文处一式2份,申报材料至少有1份为加盖公章的原件;同时将申报文件、项目汇总表(纸件及电子文档)分别报自治区科技厅条件财务处和财政厅教科文处。
四、申报项目要求
各地区要严格按照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