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青少年犯罪问题及其对策王亮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主要讲述四个问题: 一、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历史与现状二、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的新动向与主要特点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四、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治理一、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历史与现状综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的历史, 在犯罪这一社会现象中,青少年犯罪作为刑事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总的发展状况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国际交往等各方面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其犯罪率和青少年罪犯占整个刑事罪犯的比重是不断提高的。 1950 年至 1959 年的 10 年间,青少年罪犯约占整个刑事犯罪作案成员总数的 20% 左右,青少年犯罪未构成一个社会问题。 1960 年至 1965 年的六年间,我国刑事犯罪发案年均为全国人口总数的 4‰。,明显下降,但犯罪青少年约占整个刑事犯罪作案成员总数的 30% 左右,却处于上升趋势。 1966 年到 1976 年的“文革” 10 年期间,犯罪青少年由于没有确定的统计数字,仅从一些地区的典型调查来看,约占整个刑事犯罪作案成员总数的 60% 左右,青少年犯罪不仅呈现明显上升趋势,而且在全部犯罪案件中已超过半数以上,从而成为我国令人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 1976 年以后,青少年犯罪出现了持续上升的局面。 1978 年至 1980 年的三年,青少年犯罪达到新中国成立以来最高峰,犯罪青少年与整个刑事犯罪作案成员总数的百分比: 大中城市为 70%-80% ,农村约为 60% — 70% 。 1983 年至 1985 年,全国查获刑事犯罪作案人员总人口比率连续三年稳定在 5‰。;但青少年犯罪占整个刑事作案成员总数的比例又有所回升, 1983 年为 % , 1984 年为 % , 1985 年为 % 。 1986 年犯罪青少年占刑事作案成员总数的 % 。 1987 年青少年犯罪案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 % 。 1988 年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案件的 % 。 1989 年青少年犯罪仍占刑事犯罪案件总数的 70% 以上。自 1990 年起,青少年犯罪占全体刑事作案人员的比重同 80 年代相比,比例有所降低。但从总体上看,比例仍很高,其中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中的青少年所占比重一直在 55% 以上。据人民法院的统计资料: 1990 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宣判刑事犯罪者为 580272 人,其中青少年罪犯占 % ,人数达 332528 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中,犯罪分子为 271529 人, 占罪犯总数的 % ,其中青少年犯罪人数为 165143 人,所占比重为 % , 而在青少年犯罪中,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所占比例为 % 。 1991 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宣判的刑事罪犯中,青少年所占比例为 % ,其中,青少年犯罪者在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为 % ,而且破坏社会治安的刑事案件的青少年罪犯占青少年罪犯总数达 % 。 1992 年,青少年罪犯在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中所占比例为 % ,而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刑事案件中的青少年罪犯占青少年罪犯总数的 % 。 1994 年,青少年罪犯在整个刑事犯罪作案人员中所占比例为 % ,青少年罪犯在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中所占比例为 % , 而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刑事案件中的青少年罪犯占青少年罪犯总数的 % 。以上数字说明, 20 世纪 90 年代前 5年的青少年犯罪情况呈现下降趋势,青少年罪犯占刑事犯罪的比例: 1991 年比 1990 年下降了 % ; 1992 年比 1991 年下降了 % ; 1994 年比 1992 年下降了 % ; 1994 年则比 1990 年下降 % 。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中,青少年所占比重, 1991 年比 1990 年下降 % , 1992 年比 1991 年下降了 % , 1994 年比 1992 年下降 % ,比 1990 年下降了 % 。青少年罪犯中,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罪犯所占比重却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1991 年比 1990 年增加了 % , 1992 年比 1991 年增加了 % , 1994 年,比 1992 年增加了 % ,比 1990 年增加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