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民政工作重点_1 民政工作重点民政工作重点: 2016 民政工作重点 1 、巩固一是巩固 2016 年城乡阳光低保成果, 民政工作重点。在巩固 2016 年城市阳光低保和农村低保分类施保成果的基础上,全面规范城乡低保。二是巩固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成果。 2016 年,民政局对敬老院用煤、面粉、棉衣被等用品全部通过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集中采购, 规范了采购程序。 2016 年,民政局将把大宗物资的购买全部通过政府采购进行。三是巩固抗灾救灾成果。借鉴“4· 24”特强沙尘暴的经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建立乡村灾情信息系统,培养基层灾害信息员,切实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和综合减灾能力。四是巩固项目建设成果。以“十二五”规划的项目为重点, 规划实施苏武敬老一院扩建、综合减灾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等项目。 2 、提高一是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和敬老院管理水平。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年 1800 元提高到 2400 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年 1600 元提高到 2200 元; 将五保供养对象的门诊补助从 300 元提高到 500 元。在提高五保供养标准的基础上,借鉴周边地区同行业的先进管理经验,重点从安全、饮食、卫生、服务等方面大幅度提高敬老院的管理水平。二是提高城乡低保管理水平。以点带面, 全面深入推行城乡阳光低保, 规范民主评议、规范对象确定、规范审核程序, 实现城乡低保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提高优抚安置水平。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 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联动机制。将 1-6 级以外的重点优抚对象的门诊补助从 100 元提高到 300 元。四是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月 184 元提高到 203 元,人均月补助标准由 118 元提高到 137 元; 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 850 元提高到 1096 元,人均月补助标准由 65 元提高到 72 元。 3 、抓点一是抓好低保示范点。抓好现有示范点,扩大示范面,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确定 6 个示范乡镇,统一标准,全面推进; 其他乡镇确定 2 个示范村。二是抓好居家养老示范点。在城区街道社区居委会建立居家养老新模式示范点, 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为主, 通过有偿、低偿、无偿等形式,解决城镇“空巢”老人和特困高龄老人的养老问题。三是抓好示范性敬老院。将现有敬老院全部建成省级示范性敬老院。四是抓好双拥共建示范点。以“双拥模范县”验收为契机, 创建军民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国防双拥教育基地、军民共建林等示范点。五是抓好基层政权建设和民政管理示范点。以本次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在全县打造 10 个基层政权建设和民政管理示范村。 4 、落实一是落实几件实事。即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 提高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扩建苏武敬老一院, ,民政工作重点。二是落实两项活动。 2016 年,民政局要开展好两项活动。三是落实惠民政策。紧密配合县上开展的惠民政策落实活动, 不折不扣地将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四是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一方面要坚持依法行政, 坚决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政策落实公正公开; 另一方面, 要逐步完善落实各单位, 特别是敬老院等支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管理有章可循。 5 、完善探索建立完善以社会救助、和谐社区、社会福利、社会组织为主导, 覆盖所有民政业务的“四大体系”。在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