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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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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doc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20/6/26 文件大小:3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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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福建省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樟市场监管执罚字〔2018〕第11号当事人:永泰县美博建材有限公司住所:永泰县樟城镇杨梅路华生大厦二层7轴法定代表人:何法艮注册号:350125100013779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量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榕市场监管企管[2017]1076号)部署,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于2018年1月19日通过专用信函方式向当事人邮寄《限期报送企业年度报告通知书》(榕市场监管限报[2017]第019861号),由于“原址查无此人”,该信函退回市局,市局转至我局。3月15日,经报局领导批准,对涉嫌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本案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查:当事人于2011年8月19日注册成立,2014年10月至今自行停止经营,已达到连续两个年度以上未履行年报义务、未缴纳社会保险和未依法申报纳税。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证:,证明当事人未在其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2.《永泰县国家税务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列入清理吊销对象的17户企业纳税情况的函》,证明当事人为近两年未申报纳税的非正常户;3.《关于审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的函》,证明该企业近两年以来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4.《现场笔录》、照片和见证人身份复印件,证明该企业未开展经营活动;《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从2014年10月至今未开展经营活动;(经营场所)核查函退件,证明当事人不在其登记的住所;、年报信息,证明当事人基本情况及两年以上未履行年报义务。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