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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xxj16588 2016/3/23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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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1KV 以下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ion of 1kV and under feeder cable engineering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 GB 50258 — 96 ?1总则 为保证电气装置配线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 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配线工程的施工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 采用的器材及其运输和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技术文件应齐全。 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配线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现行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配线工程施工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对配线工程施工有影响的模板、脚手架等应拆除,杂物应清除。 对配线工程会造成污损的建筑装修工作应全部结束。 在埋有电线保护管的大型设备基础模板上,应标有测量电线保护管引出口座标和高程用的基准点或基准线。 埋入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电线保护管、支架、螺栓等预埋件,应在建筑工程施工时预埋。 预留孔、预埋件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埋设牢固。 配线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将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孔、洞、沟、槽等修补完整。 电气线路经过建筑物、构筑物的沉降缝或伸缩缝处,应装设两端固定的补偿装置,导线应留有余量。 电气线路沿发热体表面上敷设时, 与发热体表面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电气线路与管道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 的规定。 配线工程采用的管卡、支架、吊钩、拉环和盒(箱) 等黑色金属附件,均应镀锌或涂防腐漆。 配线工程中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和接零应可靠。 配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配管 一般规定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 当线路暗配时,电线保护管宜沿最近的路线敷设,并应减少弯曲。埋入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电线保护管, 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 15mm 。 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电线保护管,排列应整齐,管口宜高出配电箱基础面 50~80mm 。 电线保护管不宜穿过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和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 10% 。 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线路明配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 6 倍;当两个接线盒间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 4 倍。 当线路暗配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 6 倍;当埋设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 10 倍。 当电线保护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中间应增设接线盒或拉线盒,且接线盒或拉线盒的位置应便于穿线: 管长度每超过 30m ,无弯曲。 管长度每超过 20m ,有一个弯曲。 管长度每超过 15m ,有二个弯曲。 管长度每超过 8m ,有三个弯曲。 垂直敷设的电线保护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增设固定导线用的拉线盒: 管内导线截面为 50mm2 及以下,长度每超过 30m 。 管内导线截面为 70~95mm2 ,长度每超过 20m 。 管内导线截面为 120~240mm2 ,长度每超过 18m 。 水平或垂直敷设的明配电线保护管,其水平或垂直安装的允许偏差为 ‰,全长偏差不应大于管内径的 1/2 。 在 TN—S、 TN—C—S 系统中,当金属电线保护管、金属盒(箱)、塑料电线保护管、塑料盒(箱) 混合使用时, 金属电线保护管和金属盒(箱) 必须与保护地线(PE 线) 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钢管敷设 潮湿场所和直埋于地下的电线保护管,应采用厚壁钢管或防液型可挠金属电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