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07年广东卫视单一品牌(客户)大宗合同执行方案
为了更好规范单一品牌大额年度合同广告播出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运作,更好的服务于广东卫视一级广告代理公司,给客户提供一个高回报的广告宣传平台,体现方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广东电视台和广东电视台卫星频道广告运营中心特制定此方案。
本管理办法以合同的附件的形式出现,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认购方案的代理公司必须遵照执行。
签订方案的广告仅限单一品牌。
2007年实付款总额在400万元以上的大宗单一品牌客户,于2006年11月15日前签订合同并付足定金给予12%的优惠;于12月15日前签订合同并付足定金的给予5%的优惠,大额合同方案计入代理公司的年度完成任务总量。
合同签订后,必须支付10%作为定金,以保证完成合同条款。合同定金在完成全年合同额时作为广告费在最后一期付款中冲抵,如该合同因广告投放自身原因停止投放定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合同签订后,每天正常播出的广告时间量不变,每月20前须按合同实付款总额的月均额支付下月播出费用。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暂停广告播出,付清合同款项后,恢复播出,但停播部分的广告不予补播。
广告时间级别的划分:一级时间为18:00-24:00、二级时间为24:00-01:30、11:00-14:00、三级时间为06:00-11:00、14:00-18:00、四级时间为01:30-06:00.
一、二、三、四级时间每级广告总量的50%可以分拆播出,余下50%的总量每条广告长度不能短语15秒。
所有合同全部按2007年一至四级广告时间来签约,除补充合同签订的定位广告外,广告在时段内随机排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