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语言文字规范知识讲座主讲:朱宏球2012年3月15日语言因标准而优美汉字因规范而文明第一节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一、是贯彻执行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界定,要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推行规范的汉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提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二、是推进素质教育和提高学校形象的需要我们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对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基础性作用。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是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整体素质,提高学校形象。三、,规范运用语言文字是必要性的教师在职评材料中存在“述职材料”格式不规范、标点运用不规范等现象。、高考作文的评分标准来看,规范运用语言文字是必要性的2011年广东省高考作文评分标准与要求明确规定:错3个字扣1分,错4个扣2分,错5个扣4分,4分封顶”。2011年河源市中考作文评分标准与要求明确规定:错3个字扣1分,3分封顶。如下是高考部分样卷解说:8号卷,体验粗浅,认识幼稚,有三个分论点,中心不突出,语病多。17+15+3=359号卷是一篇记叙文,写的是懊悔的事情,无奈,有一定的看法,但体验和认识不深刻,中间篇幅记叙离开论点,结构不匀称,详略不当,错别字太多。16+16+3-3=3211号卷,东拉西扯,语病多,结构乱。12+11+2=25四、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现状的需要 从学校的宣传栏,教师的教案、板书、听课记录及作业批语,学生的作业用等用字情况来看,师生规范运用语言文字意识有待提高!第二节关于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相关问题一、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指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二、关于“普通话”普通话,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国务院规定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简称“推普周”)。今年9月的第三周是第15届“推普周”。三、关于为什么要推广普通话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并不是要人为地消灭方言,主要是为了消除方言隔阂,减少不同方言区的人交流时的困难,有利于社会交往,有利于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交流,有利于扩大商品流通和建立统一的国内市场,有利于普及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还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有利于国际交往,有利于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使用方言: (一)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 (二)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 (三)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 (四)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四、关于“规范汉字”所谓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简化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正体字以1955年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选用的字为准。与此相对的异体字不再使用。如:“牀”是“床”的异体,“慾”是“欲”的异体,等等,都不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