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党委: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既是党员教育、管理与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为扎实做好我校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开展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集中教育 各学院要于近期安排时间召开毕业生党员会议,组织他们学习党章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相关要求,让他们了解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基本知识、步骤、常见问题等。要加强组织观念教育,避免出现毕业生党员不按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成为“口袋党员”、“隐性党员”。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相关要求1、毕业生党员原则上均应按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录取为我校研究生或留校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应先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下学期开学时再办理转入手续。2、毕业生党员若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往所去单位党组织,如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则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单位所在的街道(乡镇)或其上级管理部门的党组织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毕业生党员若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往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的党组织。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和具体去向要提前与接收单位沟通落实。3、个别毕业生党员确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签署意见、指定联系人并加盖印章,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可将组织关系暂时留在学校,但需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并交纳党费。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将以自行脱党处理。4、毕业生党员在组织关系网上转移系统注册时应认真填写相关信息。领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发现错误要及时凭原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重新开具。5、毕业生党员要妥善保管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防丢失,并在有效期内前往接收单位办理相关转接手续。因个人原因造成介绍信过期的,校党委组织部不予重新开具。毕业生党员要协助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邮寄或传真到校党委组织部。6、学校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落款时间统一填写为2015年7月1日,对转出时间有特殊要求的,可提前与组织部联系。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到2015年6月。考虑到实际情况,所有党员介绍信的有效期均为3个月。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安排今年,我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仍采用网上转移系统,网址为:./web/,具体安排如下:1、导入毕业生党员名单。5月26日前,校党委组织部将毕业生党员名单导入网上转移系统。2、毕业生党员填写相关信息。5月26日至6月10日,毕业生党员登录网上转移系统进行注册,并填写组织关系转移相关信息,校党委组织部审核注册信息。3、打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6月11日起,校党委组织部打印组织关系介绍信。4、领取党员组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