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规范本系统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形成高效廉洁、团结协作的会计群体,促进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根据《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以及有关地方性财政法规,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技工学校参照执行。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全面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依据制度对本单位的一切收支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对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第五条本单位财务机构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对本局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一切财务活动进行统一管理,任何单位、部门均不得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第六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一切财务经济活动负领导责任,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二章财务机构设立及会计岗位职责的划分第七条本局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财务中心),为单位唯-1财务机构,在局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财务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内设经费和基金两个核算组,每个核算组分别配备一名副主任,负责本核算组的日常业务工作,另设总账会计、辅助会计、出纳会计岗位。会计岗位实行定期轮换。第八条经费核算组岗位职责经费核算组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行政事业经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一、出纳会计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在规定范围内办理现金支付、公务卡结报、转账结算等业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妥善保管现金和有价证券,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不得将公款擅自借与他人和挪作他用,不得白条抵库。2、严格按手续制度办事,做到收支有据,原始凭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有用途说明。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或手续不全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3、整理原始凭证,及时传递给辅助会计。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定期与财政、银行对账,做到账实相符,按月编制现金结报单。4、及时申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报送工资报表等。5、协助做好单位财产物资、财政票据的登记管理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辅助会计岗位职责1、协助总账会计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各事业单位经费的辅助核算。2、根据合法有效、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及时传递给总账会计。3、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并协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登记指标、计划台账,并负责按月与财政核对收入支出及计划指标结余,编制余额调节表。4、负责各类票据、单证的领用、保管、登记、核销工作,保证票据安全,票款一致。5、及时整理、装订会计凭证。协助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回收。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总账会计岗位职责1、认真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按照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