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按照河北省和保定市财政局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予以公开。主要职责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我们的主要职责是:(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的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及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二)依法审判刑事、民事及行政等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和二审法院发还重审的案件。(三)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及行政等案件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规定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四)依法行使司法决定权。(五)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六)负责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工作中就适用法律、政策问题进行请示、答复,负责全院的司法统计工作。(七)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协助区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八)管理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九)负责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鉴定工作。(十)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律,指导民调工作。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十一)承办其他应由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二、对2014年度收支决算总表收支科目的说明(一)收入说明一般预算收入:反映本部门当年一般预算拨款收入。。(二)支出说明收支决算总表支出栏、支出决算明细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满城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中支出的总体情况。1、按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为8602653元,,住房保障支出152949元。2、按支出性质分类,,日常公用经费5550906元。3、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82683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47295元,。三、“三公”经费等决算支出的说明1、“三公”经费支出的说明。没有因公出国费用,也没有购置公务车辆。也没有国内公务接待支出。公务车辆运行及接待费223338元。3、按照保办字[2005]41号、保编字[2009]11号、保编字[2011]14号等文件规定,我单位行政干部编制65名。2014年决算支出详细情况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