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连云港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意见建设单位:连云港市美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名称:美麟·常青藤项目拟稿核稿签发连环表复[2015]xx号关于对连云港市美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美麟·常青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连云港市美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批的《美麟·常青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海州区环保局预审意见(海环审[2015]8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位于新海新区青峰路南、银杏路西,总投资9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3万元。,,%。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由住宅、商业、幼儿园、配电房及生活水泵房、地下车库组成。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取得建设用地相关许可,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所述内容进行建设。二、原则同意海州区环保局预审意见。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要求:(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施工方式和设备,选用环保节能的建筑材料,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二)按“雨污分流”的要求,合理规划建设项目排水管网。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废水收集后妥善处理,不得排入周边水体;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共同经预处理达《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浦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管网及对本项目污水接管有影响的泵站建成之前,本项目不得交付使用。(三)加强施工期扬尘管理,避免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先期入住居民及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项目内使用太阳能、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不得使用燃煤设施;落实《报告表》中汽车尾气防治措施,加强对车辆排放尾气的管理;设置公共烟道,厨房油烟经公共烟道高空排放。(四)严格执行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噪声影响先期入住居民及环境敏感目标,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合理布局水泵和风机等产噪设备,地下车库出入口应合理设置,车辆在出入口应限速、禁鸣,确保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同时加强项目内商业活动管理,文明营业,防止社会生活噪声扰民。(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