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术道德行为规范.doc

格式:doc   大小:32KB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术道德行为规范.doc

上传人:guoxiachuanyue006 2020/7/5 文件大小:3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术道德行为规范.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术道德行为规范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发展和繁荣我校教学和科学研究事业,营造优良学风,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国家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等文件精神,并结合上海邦德学院实际,制订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上海邦德学院各类人员(在编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以及所有以上海邦德学院名义从事学术活动的人员)。二、基本学术规范   第三条上海邦德学院各类人员进行学术活动时应遵守以下学术道德规范: (一)注重学术创新,加强团队协作,坚持诚实守信,强化法制观念。 (二)学术研究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遵循学术界关于引证的公认的准则。在作品中引用他人的成果,必须注明出处;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从他人作品转引第三人成果,应注明转引出处。 (三)合作作品应按照当事人对科学研究成果所作贡献大小并根据本人自愿原则依次顺序署名,或遵从学科署名惯例,或作者共同的约定。任何合作作品在发表前要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所有署名人均应对作品承担相应责任,作品主持人应对作品负主要责任。 (四)在对自己或他人的作品进行介绍、评价时,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不故意夸大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经济或社会效益。 (五)认真维护学术评价的客观公正。正确行使学术评价权力,公正发表评审意见是评审专家的职责。在参与各种推荐、评审、论证、鉴定、答辩和评奖等活动中,要坚持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坚持按章办事,不徇私情,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和干扰。 (六)对于应该经过学术界严谨论证和鉴定的重大科研成果,须在论证完成后并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向新闻媒体公布。 (七)在教学、科研及相关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和维护国家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健康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八)在上海邦德学院工作、学****期间完成的研究成果的发表,完成单位应署名上海邦德学院。(九)其他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   第四条上海邦德学院各类人员进行学术活动时不得违反下列学术道德规范: (一)捏造、篡改自己或他人的研究成果、实验数据或引用的资料。 (二)抄袭、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 (三)重复发表并计算自己的研究成果。 (四)在填写个人学术情况报表时,不如实报告学术经历、学术成果,伪造专家鉴定、证书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 (五)利用职务便利或学术地位、学术评议评审,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当利益。 (六)在未实际参加的研究成果中署名。 (七)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保密的规定,权力将保密学术事项对外泄露。 (八)恶意诋毁、歪曲他人的学术思想和成果;对正常的学术批评采取报复行为。 (九)其他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三、学校职责   第五条学校在维护学术道德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和相关政策,并向师生员工做广泛的宣传。 (二)在教职员工人事录用、学术晋升、项目申请和考核评估过程中,认真审查候选人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的情况。对有较严重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 (三)对涉嫌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者,按程序进行调查,并作出明确的结论。对确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责任人,按本规范第七条处理。对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