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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文件.doc

上传人:wxc6688 2020/7/5 文件大小:11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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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文件.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海南省教育厅文件琼教高〔2020〕64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本科高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4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0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培育按照建立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大创计划”培育实施体系的要求,坚持“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国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二、项目类型大创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三、申报条件(一)大创项目的参与人须为各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的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学生,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允许学生跨校组建团队,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承担。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1项,且应在负责项目结题后才能申报下一个项目。每名学生同时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二)项目指导老师原则上应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为主,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三)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1-2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四、项目管理及经费支持(一)项目管理。,及时修订完善本校大创项目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变更、项目结题等事项的管理,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对项目申报或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要及时终止其项目运行。学校应树立“重在过程”的指导思想,强调训练过程而非项目成果,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制定以训练过程为主要考察点的项目评价方案。、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自行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立项项目在校园网上公示后报我厅备案并公布。项目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项目结题,结题材料在校园网上公示后将结果报我厅备案。,扩大学生参与面、覆盖面,提高申报项目数量,认真把关项目质量。各高校应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适当安排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比例。(二)经费支持。,数量应不超过校级项目的1/3,,省教育厅按资助总量下拨,由高校统筹安排。国家级大创项目由各高校在省级项目中遴选产生,数量应不超过省级项目的1/3,资助标准参考有关规定。各高校推荐省级、国家级的项目总数原则上不应低于建议数(见附件1)。各高校要制定和完善本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按照不低于1:1的标准予以配套资助。。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校各部门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留管理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调研差旅费、实验费、材料费、资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鼓励各高校配套安排大创项目指导教师的劳务费或课时费等激励性经费。学校在申报文件中必须明确申报总项目数(含校级项目数)和资助经费总额。五、有关要求(一)大创项目申报要求。各高校应认真组织学生申报,填写《海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交学校主管部门统一存档备查,并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正式公文(内容应包括立项评审情况、校级项目数、公示情况、资助经费情况等和附件2《2020年国家级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报我厅高教处,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55229004@。大创工作QQ群:492787149,请各高校大创工作负责人加入。联系人:耿刚,联系电话:65343725。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四楼417教育厅高教处。(二)积极推荐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