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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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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方案.doc

上传人:guoxiachuanyue010 2020/7/7 文件大小:4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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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方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阳城县县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公办幼儿园办学水平和保教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在对我县县直公办幼儿园进行价格调查、成本监审和对比周边县市同级别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拟对我县县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一、我县县直公办幼儿园的基本情况我县现有县直公办幼儿园4所,分别是友谊幼儿园(南城幼儿园)、红星幼儿园、佳佳幼儿园、东城幼儿园,均为晋城市一级幼儿园,其中友谊幼儿园为省级示范幼儿园。截止2019年12月,4所公办幼儿园有教职工144人,有在园幼儿2044人。目前我县县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仍执行原阳城县物价局《关于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函》(阳价费函字[2010]第9、10、11、12号)函件规定的125元/生·月的收费标准。二、调整县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必要性和原因(一)办园成本上升,公办幼儿园运转困难。近年来,受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导致公办幼儿园办园成本大幅上升,部分公办幼儿园不得不通过压缩开支来维持运转,给公办幼儿园的日常管理、保教质量提升等带来不利影响。适当调整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增加办园经费,可促进幼儿园可持续发展。(二)缓解学前教育改革与现实发展不匹配的矛盾。随着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现行的收费标准,已不能满足幼儿园发展的需要。受收费标准低的限制,我县县直公办幼儿园的教学设施设备得不到更新,不能满足幼儿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四所幼儿园的暖气费用、维修改造费用都存在欠款,活动场地得不到修缮,有的还存在安全隐患;受人员工资、设施设备等费用会增加的条件限制,目前这四所公办幼儿园未配足每班两教一保(两名幼儿教师、一名保育员),均未提供午托。这些都不同程度地满足不了社会需求,并制约着幼儿园的健康发展。(三)收费标准应调未调,在全市处在最低的水平。2013年,山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价费〔2013〕250号),制定了各级各类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最高收费标准。2015年,县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草拟了我县调整全县各类幼儿园方案,并做了大量前期工作,但因种种因素搁浅。2018年,晋城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又下发了《关于明确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市发改收费发〔2018〕326号),规定:市直公办幼儿园一类幼儿园收费标准每生每月330元,县级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超过市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经比对我县及周边县市同级别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我县幼儿园收费水平处于全市最低的水平(详见附表),调整我县县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很有紧迫性。三、调整县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依据山西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663号)以及晋城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关于明确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市发改收费发[2018]326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应根据年生均保育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应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应统筹考虑政府投入、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县级各级各类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