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3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
学〔2006〕14 号)的文件精神,促进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
作的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服务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推免生工作分为推荐和接收两个环节,推荐、接收工作都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确保推免生工作政策规定透明、信息程序公开、申诉渠道畅通。
(二) 自愿、自主、自选原则。坚持学生自愿申请原则。
(三) 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原则。德、智、体、能全面衡量, 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
(四) 重点建设,优先发展原则。优先考虑艰苦专业、优先考虑学校重点建设发展专业的推荐选拔,同时兼顾创新
人才与专项人才的选拔培养,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
(五) 统筹安排,共同推进原则。推免生工作由研究生部牵头,负责全校推免生工作的统筹安排,各学院具体实施,
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协作完成。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 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部、学生处、教务处、监察
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学院代表组成的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生工作。
其职责为:
1. 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推免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制订本校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并通过学校
网站和易班等官方途径发布。
2. 公布学校推免生名额的分配及实施方案;审核各学院推免生工作办法及拟接收的名单;
3. 对推免生工作实施全程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及时处理工作过程的重大问题和事件;
(二) 学院推荐、接收工作小组。学院推免生工作由学院院长总负责,分别成立推荐、接收工作小组,由学院书记
或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部分导师、教师代表及本
科、研究生教务秘书等成员组成。负责学院推免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其职责为:
1. 根据学校推免生工作办法,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在充分研究、集体决策的基础上,制定本学院推免生工
作的推荐、接收办法,制定学院接收跨专业申请的基本条件和接收办法,提供受理推免生工作的申诉渠道,并在研
究生部审核备案后实施;
2. 按时、准确地通过有效途径向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布推免生工作办法、程序和结果等;
3. 推荐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有关本学院推荐工作办法的制定、发布和咨询,本学院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核、成绩
排序、名单确定、公示等工作;接收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复试的命题、考试、评卷、成绩审核、面试、体检和接收等
工作。
(三) 综合改革试点办公室。我校是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以下简称综合改革试点),综合
改革试点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学生申请受理点设在海洋科学学院。
其职责为:
研究生部与海洋科学学院共同负责制定推荐、接收的要求和办法,公布信息并组织实施。
(四) 教务处负责对申请推免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等进行审核。
(五) 学生处(团委)负责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