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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问题分析研究.pdf

上传人:dp4537 2016/3/25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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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A thesis submitted toZhengzhou UniversityFor the degree of MasterResearch onkidnapping crimeBy Wei CuiSupervisor: LuLaw SchoolMay,201 1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括任何其他个人或集团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科研成果。对本文的研究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团,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表明。本声明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学位论文作者:日期御//年j’月日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本人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的论文及相关的职务作品,知识产权归属郑州大学。根据郑州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或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郑州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者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和汇编学位论文。本人离校后发表、使用学位论文或与该学位论文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成果时,第一署名单位仍然为郑州大学。保密论文在解密后应遵守此规定。学位论文作者:日期:冽年厂月E1提要j陋蚕绑架罪指的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或者为满足其他不正当利益,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这种犯罪在旧中国非常猖獗,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基本在大陆绝迹。但随着改革开放发展的深入,拜金主义等各种思想如泥沙俱下般流入,绑架犯罪开始死灰复燃,且愈演愈烈。绑架犯罪严重威胁了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极大地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是一种主观恶性较大,社会危害性非常恶劣的犯罪。因此,立法机关一定要加强立法,完善绑架罪的有关规定,以保证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我国79刑法没有关于绑架罪的规定,但自从有绑架罪相关立法开始,刑法学界和实务界对于绑架罪的争论,就一直不问断地进行着。特别是我国现行{:刑法》制定以来,关于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更是愈加激烈。《刑法修正案(七)》对绑架罪的法定刑做了进一步的完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争议并未因《刑法修正案(七)》对刑法第239条的修改而平息,反之,因社会、经济、生活的快速发展,该条款不但在刑法学界存在很多争议,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也产生了很多应用上的问题。基于以上情况,本人通过阅读研究大量关于绑架罪的理论书籍,以刑法条文为依据,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经验,对绑架犯罪作出进一步的探讨。关键词:绑架罪;罪名;犯罪构成;罪数————————————————————j塑盟Abstract’Kidnapping is a very rampant crime in old China and basically disappeared along time in the mainlandafier the founding of theRepublic of China,but with thedevelopment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various thought inflow,the kidnapping crimeis starting to revive,and the is a kind of subjective vicious big,bad social influence serious crime,serious threat to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security,greatly disturbed the normal order of the ,the legislature muststrengthen legislation,perfecting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crime of kidnapping,ensur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harmonious akidnapping legislation beginning,criminal law educational WOrld andpractice for the kidnapping of debate and has b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