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市科技局关于组织2001至2008年立项武汉市计划项目鉴定、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根据我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01至2008年立项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鉴定、验收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鉴定、验收范围及方式(一) 鉴定、验收范围2001-2008年批准立项,签订了《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完成年限已到、尚未鉴定、验收的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二) 鉴定、验收方式项目验收方式分为会议鉴定、会议验收、通信评议验收和结题验收等四种方式。会议鉴定:指由鉴定组成员采用会议形式,听取项目执行情况介绍、质询等程序,讨论并形成鉴定意见。会议验收:指由验收组成员采用会议形式,听取项目执行情况介绍、质询等程序,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通信评议验收:指通过函审的方式,由验收专家组组长负责,综合各专家的意见,形成验收意见。结题验收:指由主持验收部门审核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验收材料,形成验收意见。申请结题验收的,应当提供完成项目任务书规定指标要求的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具体鉴定验收方式与项目管理处室联系二、 鉴定、验收依据和内容鉴定、验收依据是武汉市科技局下达的各类计划文件和承担单位与武汉市科技局签订的项目任务书。鉴定、验收的主要内容是文件和任务书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三、 鉴定、验收材料申请项目鉴定、验收需提交下列资料:1、 项目鉴定、验收(结题)申请表;2、 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3、 项目执彳亍工作报告(总结)和技术报告;4、 与项目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专利、专著、论文和照片资料等;5、 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包括用户报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有关经济指标证明等)。四、 鉴定、验收程序(一)会议鉴定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填写《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鉴定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科技局项目管理处室。市科技局项目管理处室对鉴定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组织鉴定专家组开展鉴定工作,形成鉴定意见。(二)会议验收和通信评议验收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填写《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科技局项目管理处室。市科技局项目管理处室对验收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组织验收专家组开展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意见。(三)结题验收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认真填写《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一式三份提交各项目管理处室。项目管理处室认真审查相关材料、形成结题意见。五、鉴定、验收要求1、 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合同书规定完成日期后六个月内向市科技局项目管理处室提岀项目鉴定、验收申请,不能如期鉴定、验收的应事先向项目管理处室提交书面报告可延期鉴定、验收,延期鉴定、验收时间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一年。2、 对未按耍求报送材料并接受鉴定、验收的项目,市科技局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中止或撤销,被中止和撤销的项目承担人(前三位)和项目承担单位(高校以院系为承担单位)原则上将不得承担2010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3、 《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鉴定申请书》、《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鉴定证书》、《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等格式请从武汉市科技局网站()下载。4、 鉴定、验收工作九月份开始,十二月底前基本六、联系人和电话:计划处陈健65692139法规处黄继65692135国合处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