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釋迦牟尼的原始說法一 (Siddha^rthaGotama),前者為名字,後者為姓氏。釋迦牟尼(S/a^kya-muni)是佛教徒對他的尊稱/釋迦-種族名\牟尼-聖人、賢人之意→即釋迦族中的聖人之意「原始佛教」時期,是佛陀本人及其三、四代所傳承的學說的歷史時期。此時佛教內部尚未分化,思想基本上是一致的。原始佛教學說的主要文獻出處為《阿含經集》(a^gama,又作阿笈摩,意譯法本、藏、教法等;意指所傳承之教說,或傳承佛陀教法之聖典)。此經集基本上乃輯錄許多文獻而成,主要由所輯篇幅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名稱的《阿含經》。以漢譯而言,有以下四種: 1. 長阿含(Di^rgha^gama) 2. 中阿含(Madhyama^gama) 3. 雜阿含(Sam!yukta^gama) 4. 增一阿含(Ekottarika^gama)二 三法印法印梵語為dharma-mudra^,與「法本」、「憂檀那」(uda^na)等詞同義。「法印」是印證、標誌之意。中國佛經翻譯家以為有三個義理是佛教與其他學說不同的標識,猶如公私文件裏所用的印鑒,∴稱為「三法印」。「三法印」分別是: /諸行無常(anitya^h!sarva-sam!ska^ra^h!) -諸法無我(nira^tma^nah!sarva-dharma^h) \涅槃寂靜(s/antam!nirva^N!am)日後有人在「三法印」後加「一切皆苦」,合稱為「四法印」。又有人取消「涅槃寂靜」而增補「一切皆苦」為新的三法印。I 諸行無常「行」: /原始佛教-指一般意欲活動(或即盲目意志) \後來-泛指一切現象(佛家語為「現行」)在原始佛教中,此法印指人的生命永在需求及痛苦之中,而人之意欲活動則在一需求滿足時,立即轉向另一需求。→求財→權力→榮譽……大抵人的自然生命過程中,意欲活動永是如此流轉變易,必落至未滿足處,,時時落在新需求上而感到不滿足,使自身陷於某一種苦中。此種變易為無常。在後來佛教發展中,此法印不限於說明欲求之苦,而是廣泛涉及一切現象,成為論述現象世界萬物的存在和變異的理論,與「緣起性空」的中心觀念有關。II 諸法無我「法」是梵文dharma的意譯,音譯為達磨或達摩,其本義為軌持。/軌-軌約規範,、方法,特指佛法\持-任持自性,「諸法無我」的「法」指第二義→「法」指事物、東西、存在「我」有二義: /主宰義\實體義 .「我」即具有自我主宰功能、恒常不變的實體III 涅槃寂靜/「涅槃」(nirva^N!a):音譯為「泥日」、「泥洹」,意譯為滅、滅度、圓寂;原是婆羅門教的概念,佛教借用來表示: /反面-斷盡一切煩惱\正面-進入佛教所講的最高理想的境界\「寂靜」:描述遠離煩惱、寂然常住的狀態涅槃的分類: /有餘涅槃:指已斷除貪欲、煩惱,但肉身還在,仍有思慮活動。\無餘涅槃:指已斷除貪欲、煩惱,且肉體與思慮都沒有了此法印的涵義在日後佛教的發展有轉變: /小乘佛教-講無餘涅槃→出世\大乘佛教-講有餘涅槃→入世大乘的主張可說是一種圓融的人生思想,比小乘境界更高。IV 附識:第四法印──一切皆苦(又稱有漏皆苦/眾生皆苦/諸行皆苦)一般人以「苦」、「樂」相對,但據佛教分析,「苦」與「樂」至少在實在性(存在性)方面不同一級序。 ,而苦則理論地先於樂而成立。→生命的真象是一串需求,一串痛苦。(一切皆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