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报告编号: 电梯定期检验原始记录(适用于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使 用单位: 设 备代码: 检 验日期: 下次检验日期: 检 验人员校 核人员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检验研究院平顶山分院检验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 -2009 ) 整机检验条件□1、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 5℃~ 40℃之间; □2、电源输入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 %的范围内; □3、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基站、相关层站等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5、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特殊情况下, 电梯设计文件对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进行了专门规定的, 检验现场的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应当符合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检验仪器第号工具箱检验概况□无整改项目□有整改项目,已发出《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编号为: 不合格项数:B项目:项,C项目:项,其它:项。检验结论□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合格说说明 1. 记录中“□”的填写要求:当该项合格时不用填写;不合格或不符合项,应在相应的“□”内划“×”,并在“查验结果”栏简要说明;无此项时,应在相应的“□”内划“/”; 对有数据要求的定量项目应当在“查验结果”一栏填写实测数据;涉及文件、资料审查的检验项目,资料确认符合的,在“查验结果”栏划“○”。如果资料审查有质疑,并且进行了现场检验,应填写相应的查验结果或实测数据。 2.“查验结果”填写初验情况,当存在不合格或不符合项时,如果整改确认合格, 在相应的“整改确认”栏划“√”,如果通过现场复验合格,在相应的“复检情况”栏划“√”。 2名持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签字,并有其中 1人校核签字。 。备注信息表设 备名称使用登记编号使 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电话注册登记代码设 备编号设备使用地点制 造日期制 造单位规 格型号产品编号维护保养单位联系电话设备技术参数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m/s 层 站数层站控制方式□手柄开关控制、自动门; □手柄开关控制、手动门; □按钮控制、自动门; □按钮控制、手动门; □信号控制; □集选控制; □并联控制; □梯群控制备注校核人员: 注:本信息表如果是采用打印件或复印件,校核人员应签字确认。如果是手工填写,无需确认。序号检验类别检验项目与内容及其要求查验结果整改确认复检情况 1B 1技术资料 (1) 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 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 、 、 所述文件资料[ 的(3) 项和 的(4) 项除外], 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录□等, 保存完好( 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 、 、 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 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 (3) 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4) 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 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C2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 每台电梯应当具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3B 主开关(2) 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 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4B (1) 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3) 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适用于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5B 1限速器(2) 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 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3) 使用周期达到 2 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电梯, 应当由经许可的电梯检验机构或者电梯生产单位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校验, 并且由该单位出具校验报告□ 6C 接地(2) 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 PE )可靠连接 7C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口见证确认口实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