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学籍管理细则..doc

格式:doc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学籍管理细则..doc

上传人:分享精品 2016/3/26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学籍管理细则..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校教[2005]23 号)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2005 版) ,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中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入学、注册第一条按招生规定录取为我校的新生, 应持录取通知书和其它有关证件, 按照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 必须事先来函并附有关证明向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 分别由院学生办进行档案复查; 由校医院进行健康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 正式取得中北大学学籍。复查不合格者, 区别情况, 予以处理, 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被录取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并予以退回。第三条新生身体复查中, 凡体检复查不合格的学生, 经学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下同) 诊断, 证明在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者, 由校医院提出意见, 经教务处报校长批准, 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回家治疗。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疗养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学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立即办理离校手续, 两周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 取消其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经治疗康复, 必须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教务处提交入学申请和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 经校医院复查合格后, 可按当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 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报到日期到校, 在财务处交纳学费等规定的费用后,到指定地点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必须履行请假或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以及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不注册的,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它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第二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五条学生必须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学生成绩登记表,并归入本人档案。成绩是衡量学生学****质量的主要标志。登记成绩时,除记入考核实得成绩外,同时记载获得的学分,作为学籍管理和评定奖学金、优秀生、三好生等的依据之一。第六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方式按照教育教学计划规定执行。考试课程可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和教学要求, 由基层教学组织确定考试方式, 报院教学院长批准。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记分。考试课程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平时成绩(含期中考试、课堂讨论、作业、论文、实验、出勤等)所占比重由基层教学组织决定,可占 10% ~ 30% 。任课教师应在开课时向学生公布本课程的考试方法和成绩评定办法。考查课程的成绩评定,按五级制记分(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第七条学校用平均学分绩点作为学生课程学****的综合评价指标。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将某一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绩点, 即为该课程的学分绩点。以学生所修课程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 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全部课程学分数的总和, 即得出该生平均学分绩点。即: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课程绩点(???) 课程绩点计算办法: 百分制记分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