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幼儿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一)以防为主:有效预防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是应急工作的重要任务,通过建立幼儿园安全周报、月排查等综合信息支持,准确预警,得力防范,防止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二)以人为本:保障幼儿园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应对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效体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师生伤亡。(三)依法处置: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指导,确立统一领导、责任到人、决策科学、反应及时的处置方式。(四)分级负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模式。(五)快速反应: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确保在幼儿园发生卫生事件后,能够迅速采取措施,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将危害控制在最小程度。二、应急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刘爱玲副组长:李宝珠 杨平 宋华 成 员:宋哲 杨米苏 江娜 魏书 赵蓝娟 主要职责:领导小组是幼儿园紧急应对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决策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和指挥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三、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置(一)报告范围与标准 (1)鼠疫: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霍乱:发现1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5)炭疽:1周内,同一幼儿园、幼儿园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疽病例。 (6)甲肝/戊肝:1周内,同一幼儿园、幼儿园发生5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7)伤寒(副伤寒):1周内,同一幼儿园、幼儿园发生5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8)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天内,同一幼儿园、幼儿园发生10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9)麻疹:1周内,同一幼儿园、幼儿园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10)风疹:1周内,同一幼儿园、幼儿园发生10例及以上风疹病例。 (1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天内,同一幼儿园、幼儿园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 (12)流行性乙型脑炎:1周内,同一幼儿园、幼儿园发生5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3)流感:1周内,在同一幼儿园、幼儿园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1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14)流行性腮腺炎:1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