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洛阳市中期财政规划信息系统实施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编号:洛政采代[2017]50号采购人:洛阳市财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目录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第一部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5第二部分采购内容…………………………………………………6第三部分采购项目要求………………………………………………9第四部分评审原则与评定成交的标准………………………………11第五部分谈判须知……………………………………………………13第六部分合同样式……………………………………………………17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8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采购人名称:洛阳市财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地址:洛阳市新区民生路1号联系人:冀先生 电话:0379-63201916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四楼(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侧)联系人:程海玲电话:0379-60168155邮箱:******@3项目名称洛阳市中期财政规划信息系统实施服务项目4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政采代[2017]50号5采购编号洛政采代[2017]50号6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投资290000元,超过本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7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8工期(竣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9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须提供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将不被接受;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将不被接受,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或复印件。10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1分包不允许1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参与谈判时,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收取标书费。13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二份副本,胶装成册,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4是否需要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不需要15踏勘现场不组织。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6样品不需要提供样品17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单一来源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由供应商的被授权人提交书面材料(盖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8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60天,有效期短于该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9响应文件装订要求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胶装,牢固,不接受活页装订),有目录、有页码。20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非透明文件袋或包装材料密封包装,外包装材料上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3月27日15时30分。逾期提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22提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五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会展中心A区5楼)23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请供应商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24监督单位监督部门:洛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379-63259707第一部分单一来源公示洛阳市中期财政规划信息系统实施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洛阳市中期财政规划信息系统实施服务项目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一、拟采购项目基本情况:本次采购内容为洛阳市中期财政规划信息系统实施费,本次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29万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中期财政规划信息系统已由省厅统一支付开发费用,并获得系统版权,系统开发方为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按照全省财政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统建统管、分级负担”的要求,建议各市县统一部署中期财政规规划信息系统,我单位现需要实施洛阳市中期财政规划信息系统项目,鉴于以上原因,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原开发方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承担具体实施工作。三、单一来源名称及生产企业地址: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卧虎桥甲六号中幢65二层公示期限从2017年3月15日起至2017年3月22日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任何投标人、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洛阳市财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并同时抄送洛阳市财政局。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