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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制度改革专业知识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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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制度改革专业知识讲座.ppt

上传人:非学无以广才 2020/7/17 文件大小:3.84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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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增加储蓄和投资,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功能。一、商品课税的特征与功能(二)商品课税的特征泛指所有以商品为征税对象的税类,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及一些地方性工商税种。商品课税(一)概念(三)主要功能(1)课征普遍(2)以流转额为计税依据(3)实行比例税率(4)计征简便1、概念――它是以应税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2、类型⑴生产型增值税⑵收入型增值税⑶消费型增值税3、纳税人――凡在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的一种流转税。我国现行商品课税的主要税种二、增值税6、税率:基本税率17%,13%低税率,出口商品0税率;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后征收3%。7、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增值税按购进扣税法计算应纳税额,实行根据发货票注明税金进行税款抵扣制度。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财政部公告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修改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为,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在此次修改前,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是: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上调幅度明显财政部公告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为,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在此次修改前,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是: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消费税(或:销售税)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销售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三、消费税我国现行商品课税的主要税种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2006年3月21日,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对消费税的税目、税率进行调整。这次调整新增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1、纳税人;凡从事生产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消费税的纳税人。2、课税范围: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收入为课税对象的税。2006年4月1日调整税目后,应税消费品: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印花爆竹、奢侈品、实木产品和成品油。3、税率(1)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3%――45%(2)定额税率――只适用啤酒、黄酒、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税目。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