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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饰厂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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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饰厂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docx

上传人:shijijielong001 2020/7/18 文件大小:2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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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灯饰厂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第一章总则为维护单位及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单位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守则。第一条凡本单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守则内的各项规定,包括正式录用及试用期内的员工。第二条基本守则:1、 遵守以下管理:(6S管理)整理:区分开必要与不必要的物品,将必要的保留,不必要的丢弃。整顿:将工作中必要的物品合理地摆放整齐,必要时加以标识,方便拿取。清扫:在整理、整顿的基础上,彻底的清扫工作区间内的垃圾和灰尘。清洁:养成并保持干净卫生的好习惯。修养:讲求信用、涵养、提高自身素质。安全:创造对人、企业财产没有威胁的环境,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2、 公私分明、团结向上、事实求事、努力达到企业之经营目标。3、 服从各部门领导和上级主管人员之合理指挥及管理。4、 平日言行应诚实守信,不得有赌博、偷窃等损坏单位名誉的行为。5、未经单位同意,不得在外兼有任何业务。6、 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各部门业务或技术上机密,均不得对外泄漏。7、 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己管理的文件、资料等。8、 爱护一切公物,不得任意毁损或浪费。9、 执行公务要秉承实事求是原则,不得畏难,逃避或无故拖延。第二章新进员工须知第一条新进人员必须遵守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绝对服从工作调动,遵守纪律;如有盗窃、损坏公物、罢工、疾呼吵闹、打架滋事、经常迟到、早退、事假、旷工者,厂方有权将肇事者开除,被开除者无权要求任何补偿。第二条严禁私自使用工厂的一切物料及生产工具,严禁浪费原料及损坏工厂一切设施及生产工具,违者除照价赔偿外,并立即作辞退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交由相关司法部门处理。第三条新员工入厂后,在试用期间双方随时可通知离职或解聘,离职者可领取工作日内的工资,其他不作任可补偿。第四条连续旷工三天以上的(包含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单位不作任何补偿。第五条凡事假需要提前请假,病假可事后补假(但需附医院证明),否则一律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除相当于2天的工资作为罚款,请假必须以书面方式经批准后方可生效。第六条生产组需要赶货加班时,一律不能请假(除病假外),工作时间严禁离岗外出,如有必要须向车间组长申请填写外出申请单,并由组长签章后方可离岗外出,否则按旷工或迟到、早退办法处理。第七条单位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上班要求提前10分钟打卡,到达工作岗位后,做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加班根据需要而定。如遇其它因素影响工作时,可调换其它时间补班或扣其相应基本工资。第八条上下班一律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打卡,如有违反者,双方按旷工天处理。第九条上班时间必须穿工衣、佩带厂证,违者一次罚款5元。第十条辞职未获批准、自离及请假人员,上班时间一律不准搬动宿舍的物品及行李外出,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单位规章制度,配合门卫执行单位的有关规定。第十一条不准在车间内吃食物,乱丢垃圾,乱吐痰,违者罚款5元。不准在厂非吸烟区内吸烟,违者罚款100元。第十二条严禁带非本单位人员进出工厂、宿舍,如遇特殊情况,须要先报告人事行政主管同意 后方可进出。第三章聘用条例第一条聘用:本单位聘用人员经人事行政部审查考核及相关部门管理者面试后并应按规定办妥报到手续,报到时应携带以下真实有效的资料,并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照片2张;受聘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被录用。1、 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初中以上学历。2、 持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学历证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3、 个人简历表上填明详细籍贯、住址、可联系的电话与联系人。第二条试用期根据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确定。第三条辞职:单位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填写辞职申请书,并办理好相关的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第四章考勤制度第一条工作时间1、 按国家劳动法规定实施44小时/周工作制,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如安排公休日上班,按加班计算工资。2、日平均工作时间8小时(加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而定)。第二条打卡管理制度一、 打卡对象:员工上班应当自行打卡二、 打卡的规定:1、 所有人员上下班必须排队打卡。2、 禁止代人及委托他人打卡,严禁重叠两张以上工卡打卡,违者警告教育或扣罚 元处理。3、 若因卡钟故障而引起的打卡错误,不能打卡,则由人事部门统一予以证明。对于因卡钟故障而引起的问题,应及时和值班保安取得联系。4、 如因工作原因漏打卡,须出具相关的证明在一天内到部门主管处签卡,否则按旷工处理。第三条迟到、早退与旷工:1、 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单位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2、 迟到:迟到时间在10分钟以内,罚款伍元;11~20分钟,罚款拾元;21~30分钟,罚款贰拾元;30分钟以上,罚半日无薪。迟到不打卡便进厂区上班者,以旷工论处。3、早退、擅自离岗:当班出勤无效(注:员工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