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1
文档名称:

无锡市政府关于深基坑最新文件.doc

格式:doc   页数:1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无锡市政府关于深基坑最新文件.doc

上传人:phl0420371 2016/3/27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无锡市政府关于深基坑最新文件.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锡政办发〔 2011 〕 238 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无锡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在建工程、周围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从事深基坑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 以下简称“监测”) 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均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深基坑工程是指基坑开挖深度超过 5 米(含 5 米), 或深度虽未超过 5 米,但水文地质条件、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工程。深度超过 10米(含 10米) 或虽未超 10 米但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为一类深基坑工程,深度超过 5 米(含 5 米)或未超 5 米但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为二类深基坑工程。深基坑工程建设包括基坑工程勘察、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和施工、监理、地下水控制、基坑开挖、基坑及周边监测等内容。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我市深基坑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辖区内深基坑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深基坑工程建设中,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方法。未在本市使用过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应当结合本市实际,作专题研究、论证和试点后,方可推广使用。第二章工程前期、勘察与设计第六条建设单位或者项目代建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手续。建设单位或者项目代建单位应当依法将深基坑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单位,并督促各有关责任单位履行职责,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建设单位或者项目代建单位或者项目代建单位应当将深基坑工程纳入施工总承包范围,不得单独发包。建设单位或者项目代建单位不得迫使承包商低于成本价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暗示相关单位违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第七条深基坑工程勘察前, 建设单位或者项目代建单位应当对周围建(构) 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现状,以及同期建设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资料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建设单位或者项目代建单位应当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调查范围根据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情况确定。一般情况,调查范围从基坑边线起,至少向外延伸到基坑开挖深度 3 倍距离止。第八条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周围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建设单位或者项目代建单位应当进行深入调查, 并做好详细记录, 拍摄影像资料。必要时,建设单位或者项目代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鉴定机构,对建(构)筑物进行鉴定,并提出相应措施。邻近地铁、隧道工程或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按有关法规或规定执行。第九条从事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专项的专业类乙级及以上的资质。一类深基坑工程或安全等级为一级的深基坑工程设计应当由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甲级岩土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前款所称的安全等级为一级的深基坑工程是指如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过大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及地下结构施工影响很严重的基坑工程。深基坑工程主要设计人员应当具有国家注册岩土或一级结构工程师资格。第十条深基坑工程勘察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勘察。勘察报告应当对支护结构的选型、地下水控制方法、基坑施工对相邻设施的影响、现场监测的项目、开挖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及防治措施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勘察报告深度应当符合国家、省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勘察单位应当对勘察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勘察报告应当经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勘察单位应当做好勘察报告提交后的服务工作,当工程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勘察单位应当做好配合工作。第十一条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并根据审查合格后的勘察报告、深基坑周边的地质情况、周围环境、管线情况、主体结构设计要求、施工条件等编制设计方案。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原则上应当进行多方案比较, 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方便施工的原则选择最佳方案。当支护结构作为主体结构的一部分时,应当与主体工程设计密切配合,设计文件应当经负责主体结构设计的注册结构工程师审核并加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章。第十二条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深基坑支护结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