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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门河乡义务教育入学制度.doc

上传人:phl806 2016/3/27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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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红门河乡义务教育入学制度( 06年度)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教育法规的有关规定,针对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义务教育的法定入学年龄为六周岁,以当年九月一日达到的实际年龄为准。盲、聋、弱智和其他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因缓学、休学、中途辍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延长在校学****的年限,均视为义务教育年限。但年满十八周岁后;不再延长义务教育年限二、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实行就近入学的原则。小学新生入学,实行就近划片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应相对就近安排进入初中学****初中服务范围可按对口小学确定。三、学校至迟在新学年开始业前十五天,向自己服务范围内当年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发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要发至接受义务教育对象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为手中。学校不得拒绝其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四、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入学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疾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办理缓学证书;丧失学****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办理免学证书。五、适龄儿童、少年需要缓学、免学的,由其父母或监护为提出申请,学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六、学校无条件接收适龄有学****能力的盲、聋、弱智儿童少年和其他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七、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如发现伪造证件者,报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查处。新生入学四周内学校应编制新生名册,建立学籍档案。小学、初中学籍实行学号管理,下发市教育局统一编制学号,其学籍档案由学校管理。新生建立档案后,始取得正式学籍。初中学校不能办复读班,招收复(回)读生。七、新生入学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编班测试,对家长不得收取任何名目的费用。八、新生应按标准班额小学为 40人,初中为 45为编班,小学教学班级学额以不超过 45 人为宜,初中教学班级学额以不超过 50人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