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部门决算第一部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概况一、 主要职能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13年部门决算报表表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二: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三: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第三部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 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二、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三、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第一部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概况一、主要职能(一) 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二) 负责全区宏观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三) 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分析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策建议;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国内国际区域合作。(四) 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统筹安排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和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计划;汇总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公路、民航、水运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编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投资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国家指令性工业产品生产年度计划和重要工业产品的国家订货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提出投融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措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综合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指导全区工程咨询业发展。(五) 承担全区规划重大项目、重要工业基地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负责审批自治区权限内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初步设计;负责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提出并组织实施年度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负责能源规划和项目建设。(六) 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及政策措施,编制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引导外资投向;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七) 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自治区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粮食、食糖、食盐、棉花、石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自治区储备;研究提出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八) 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能源、交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能源、交通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工业、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九) 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提出地区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及政策措施,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研究应对气候变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开发利用规划及政策,综合协调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十)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民政、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十一)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工作。起草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参与或组织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十二)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十三)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2013年度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汇总决算报表由6户单位报表汇总而成。其中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合并为1户;委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