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后勤保障管理制度日期:编号:制定:批准:一、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防工作,规公司治安、消防和其他安全工作,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公司的安全工作以“百年大计,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效率,安全就是效益”为原则,全方位实施安全管理。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由行政管理部统一负责,下设安全保卫管理科具体实施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工作有安全教育、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第三章安全制度规定第四条员工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意识。防火、防盗、防灾、防破坏、防恶性事故是每位员工应尽的义务,要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第五条员工上下班、外出公干、出差,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条例,确保人身、财产安全。第六条员工不得将贵重、大件私人用品存储于公司办公场所或仓库。第七条员工下班前认真检查本岗位、办公场所,消除水、电、气等设备存在的隐患。如本人不能解决,下班前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第八条上班时间外出应及时锁好抽屉、橱柜,钥匙随身携带,最后离开者关窗锁门。下班和午休时间,文件、现金要妥善存放,锁好各类门锁,有保险的加锁保险,开启报警系统。第九条发现事故苗头、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或事,应先立即报告主管或保安部。第十条做好交接工作,班次之间无缝衔接。第十一条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不准在值班场所留客人。第十二条不准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不准在禁烟区抽烟。第十三条不得偷窃个人或公司财务,拾到遗留钱物一律上交。第十四条财务部门的重要票据、支票等一律入保险箱,随时上锁。第十五条财务部门的现金一般不要过夜,应及时押解银行。第十六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安排公司或外来人员在公司住宿。第十七条保安人员按时到岗,门卫值班、值日、领导值班制度正常运作。第十八条使用明火和高空作业,必须经安保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才能进行。第十九条员工积极参加防火演火警,熟悉电源开关、出口通道、灭火器具位置及使用方法等。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第二十条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等几个方面进行教育。第二十一条法规教育。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公司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第二十二条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训练。第五章安全检查第二十三条检查有无进行安全教育。第二十四条检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挂。第二十五条检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第二十六条检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第二十七条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全及正确使用。第二十八条检查工作衔接是否配合合理。第二十九条检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第三十条检查安全计划是否落实。第六章安全事故处理流程第三十一条如遇意外伤害事件,应照顾伤者或协助转送医院。第三十二条及时通报公司主管或值班人员。第三十三条对危险区加设标识,警告别人勿靠近或指派专人看护。第三十四条对突发事件保持镇静。第三十五条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和领导。第三十六条在自身安全情况下,适时处置。第三十七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事故现场。第三十八条对外界暂行封锁消息,统一对外发布口径。第七章火警事故处理流程第三十九条保持镇静,力戒惊慌。第四十条拨打火警,准确报告起火部位、燃烧品等情况。第四十一条按动附近火灾报警器。第四十二条关掉一切电源开关,关闭火警现场的门窗。第四十三条迅速呼唤同事援助。第四十四条利用附近灭火设备,尽力将火扑灭。第四十五条防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引起漏电而导致火灾。第四十六条服从现场主管指挥。第四十七条接到疏散通知,切勿搭乘电梯,由安全楼梯转移。第八章附则第四十八条本守则由行政管理部安保科解释、补充,经总经理办公室会议批准执行,修改亦同。二、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消防意识,做好公司安全消防工作,保障公司正常、稳定的工作环境,特制订本办法。第二章责任人第二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履行下列职责。(1)制订并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2)配备安全消防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管理本公司的专职或群众义务消防队。(4)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灭火训练。(5)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第三条公司层层分解、落实,建立公司安全消防体系和分层责任制,横向到边,纵向到人,职责落实。(1)各部门应确立各自的责任人,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消防制度的措施。(2)各部门确立各自的防重点部位和防对策。(3)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备有记录。(4)公司普及安全消防知识,进行培训和示教育,有条件的应举办模拟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