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联通
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
手机电视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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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
二○一○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概述 3
第一节适用范围 3
第二节内容概要 3
第三节解释修订权 4
第二章合作管理模式 4
第一节合作原则 4
第二节合作模式 4
第三章计费结算 5
第一节计费原则 5
第二节计费模式 6
第三节定价管理 6
第四节结算管理 7
第五节对账管理 7
第四章准入策略和接入流程 8
第一节总体原则 8
第二节准入条件 8
第三节准入流程 11
第五章分级管理 22
第一节总体原则 22
第二节考核细则 23
第三节分级管理 28
第四节奖励机制 28
第六章其他 29
第一章概述
为了维护中国联通手机电视业务的品牌形象,保障中国联通用户的合法权益,向中国联通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促进中国联通手机电视业务的健康持续蓬勃发展,以及进一步加强关于中国联通手机电视业务的规范管理,保证各合作伙伴在公平、公开、公正的运营环境中,为用户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实现合作伙伴和中国联通的双赢格局,中国联通特制定本分册。
《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手机电视分册》是在《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总册》的原则指导下,结合手机电视业务合作伙伴的情况和业务特点制定的,分册是对总册针对具体业务的细化和补充。
第一节适用范围
本分册适用于所有与中国联通进行手机电视业务合作的合作伙伴。
第二节内容概要
本分册通过对手机电视业务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合作管理模式、计费结算、准入策略和接入流程、分级管理等环节进行详细说明,指导手机电视业务的合作伙伴对手机电视业务进行规范化运营,提升业务质量,组织有效的营销推广,实现手机电视业务良性、健康的发展。
第三节解释修订权
本分册解释修订权归属中国联通产品创新部,并可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补充和修订。
第二章合作管理模式
第一节合作原则
手机电视业务的合作原则是以3G网络视频类增值服务为发展重点,以合作分成、版权采买等多种模式灵活发展合作伙伴。其中,合作模式以分成模式为主,以其它多种模式为补充,为合作伙伴提供开放的合作平台。
第二节合作模式
根据不同合作伙伴类型,结合手机电视业务的特点,将分为两类合作伙伴,其各方分工具体如下:
1、单一内容合作伙伴(CP)
合作伙伴仅负责提供具有合法版权的视频内容;
联通视频运营公司或指定合作运营公司负责节目集成、管理运营、内容集成、内容版权审核、产品发布、业务受理、业务接入、业务结算、业务测试、客户服务、终端适配、业务平台的维护、业务计费、信息统计等工作;
2、具有自主牌照的合作伙伴(牌照方)
手机视频行业的牌照包括集成播控平台牌照和内容服务牌照,联通对于两类牌照方的引入将采用灵活的策略,根据手机电视产品的实际发展需要,选择相关的合作伙伴。
根据不同牌照方拥有牌照的情况及合作伙伴对内容、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不同优势,联通公司将采用签署双方或三方协议的方式对不同合作伙伴进行灵活的引入,总体原则是合作伙伴(牌照方)负责内容组织、发布及播控;联通公司负责内容的分发和服务。具体合作细节视不同合作伙伴的情况而定。
第三章计费结算
第一节计费原则
中国联通手机电视业务的计费以客户成功订购业务为计费发起的前提,保证能够正确计费,保障用户、内容合作伙伴和中国联通的共同利益,本节所述计费是指用户使用手机电视内容发生的信息费。
按月计费的业务以客户成功订购到业务为计费发起点,包月计费业务以客户真实定制为计费发起的前提。
中国联通明确使用手机电视产品的客户(号段或子品牌)为计费客户的有效范围,中国联通有权对无效客户号码(含销停号、沉默客户等)、非业务开通范围等非正常使用客户号码产生的信息费进行稽核。
联通手机电视业务对用户的计费周期以月为单位,即每月的1日零时至当月最后一天的24时止。
手机电视业务计费业务类型包括:点播、直播、下载。
第二节计费模式
1、WAP类手机电视业务
WAP类手机电视业务的计费模式为流量费和信息费打包计费,不再单独收取流量费。手机电视业务支持按次计费、包天、包月计费模式。其中,视频直播支持包天、包月计费,视频点播/下载支持按次计费、包月计费模式。
视频中属于内网业务采用M/T计费模式(多媒体使用费(M):是对使用具有基本价值的多媒体内容计价单位,多媒体内容包括图像、音频、视像及相关应用程序内容下载及流媒体播放服务等。),按次点播或下载按nM/T+¥计费;包月/天/周按内容费(含流量和信息费)计费,内容费中的流量成本由联通进行测算,业务定价时进行匹配;内网业务均不另计流量费。外网仍然收取流量费。
2、IVVR业务
IVVR业务收取通信费和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