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伤保险条例学习讲座2011年1月1日实施国务院修订通过的《工伤保险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伤保险条例》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新条例扩大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将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也纳入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将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伤害,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都纳入了工伤认定范围,同时对事故作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限定;原条例中只有机动车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调整了不得认定工伤的范围,删除了职工因过失犯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导致事故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增加了职工因吸毒导致事故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提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20年可支配收入,超过30万元,原上海市标准50个月全市平均工资),同时,也适当提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增加3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增加2个月,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增加1个月。:增加了工伤认定简易程序;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加强了工伤预防;其他。《工伤保险条例》分为:、、、、、、、,共67条。-华西都市报:四川泸州市黄舣(蚁)镇党政办工作人员朱继宏(29岁),午休期间在厕所摔倒,抢救无效死亡,被认定为“因公牺牲”。政府负责人称其系在周六加班午休期间,不慎摔倒后引发颅内出血死亡,认定为因公牺牲符合相关规定。中共江阳区委追授朱继宏“优秀共产党员”“忘忧谷”,他介绍了大量朱继宏平时工作的情况。   “忘忧谷”介绍说,“7月24日午饭后,小朱和往常一样,在办公室上网,边做做工作上的事情,边和女友聊天,并相约下午迟一点陪女友逛街,中午一点多钟同女友话别,先到厕所方便一下准备午休,结果摔倒在厕所内。”    这条帖子立即引来网友强烈争议,称其为“世界第一强的牺牲”。问题:小朱适用工伤保险待遇吗?类似事情:镇教委工作人员陪同扶贫支教人员喝酒死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04)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结论:小朱适用公务员待遇,不适用工伤保险待遇。类似问题:童工、离退休人员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工伤保险一般适用于劳动关系,不适用于非劳动关系,例如人事关系(公务员)等。: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