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编号: 竞业禁止合同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甲方(本公司):乙方(员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为保护甲方商业秘密就竞业禁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营业。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在劳动关系解除或中止后 年(不超过二年,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 年后的次日止、下同)内,不得组建、参与组建或受雇于(包括正式雇用或以其它方式提供劳务服务 )从事商业收款机、微型打印机(打印机机芯)及其配件生产或经营的企业。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劳动关系解除或中止后 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或关键岗位的职工离开企业。3、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劳动关系解除或中止后 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直接、间接影响或者试图影响企业的客户关系, 包括原材料、零部件、初级产品的供应客户和企业产品的销售客户,使其向离职职工或者第三方转移。4、 乙方为证明在竞业禁止期限内已履行了竞业禁止义务,自乙方在劳动关系解除或中止后月内,以及在竞业禁止期间的任何时间经甲方要求时, 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以证明自己是否履行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义务 ;该证明材料至少需含有下列之一但不限于:1、 从甲方离职后,与新的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能够证明与新的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2、新的单位为该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或当乙方为自由职业或无业状态,无法提供上述1、2项证明时;可由其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或其它公证机构岀具的关于乙方的从业情况的证明 ;4、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分别岀具的关于乙方的从业情况的证明。、 甲方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在乙方竞业禁止期间,即与乙方劳动关系解除或中止后年内,每月向乙方按其离职前一年从企业获得的平均月报酬的 %的标准支付津贴作为补偿。2、支付方式为:每年度的第 个月内支付当年度的补偿费。3、 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机关提存,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二、: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 ,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 (延迟支付约定的补偿费支付期限一个月以上, 或者甲方支付该到期补偿费的数额不足本协议规定数额的4/5时,即可视为拒绝支付)的,甲方除如数向乙方支付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外,还应当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元。2、 如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甲方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应得竞业限制补偿费的利息损失 (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1、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甲方所有, 公司有权对乙方给予处分。2、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 、三款所列义务,除应退还依据本协议 ,还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