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0
文档名称: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doc

格式:doc   大小:28KB   页数:10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doc

上传人:龙的传人 2020/7/24 文件大小:2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武隆县专业合作社章程(年月日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社由等5人发起,于年月日召开设立大会。本社名称:武隆县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万元。本社法定代表人:本社住所:重庆市武隆县,邮政编码:。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比例返还。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畜禽养殖购买、销售、运输以及与畜禽的有关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畜禽养殖所需的生产资料;(二)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畜禽养殖生产的产品;(三)开展成员畜禽养殖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四)引进畜禽养殖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与咨询服务。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她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她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与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与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第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与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第八条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与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第二章成员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养殖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本社。本社成员中,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第十条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长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第十一条本社成员的权利:(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与生产经营设施;(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与会计账簿;(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与建议;(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第十二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与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百分之六十以上或者与本社业务交易量占本社总交易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成员,在本社的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决策方面,最多享有一票的附加表决权。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第十三条本社成员的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与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