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90号提案题目:关于加快推进北海海绵城市建设的建议(并案件)提案人:民建市委会、民进市委会承办单位:市住建局(主),市财政局(协),市规划局(协),市城管局(协),市发展和改革委(协)内容: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建议当前,我市人均水资源量2182立方米,低于全,属于缺水型城。因此,加快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减少水资源浪费,有效缓解供水压力,改善城镇水生态质量,意义重大,刻不容缓。一、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一)标准改造跟不上传统建设一方面要投入大量资金,按照海绵城市标准改造既有建筑小区和道路,另一方面大批传统路面硬化的新小区和改造路或新建路不断建成,不仅导致重复投资浪费,而且极易出现改造速度永远赶不上城区扩张的尴尬。(二)资金筹措渠道单一海绵城市建设规模大,需投入资金量也大,2016-,后续的发展建设仍需要大量资金。目前,我市海绵城市建设主要以财政投入为主,但地方财力有限。(三)技术创新有待提升海绵城市建设是一个新生事物,现有的经验和技术多为借鉴,自我研发需要大量经验的积累和分析,也需要对建设效果的全面评价,因此海绵城市建设还会有一个很长的艰难探索和成长阶段。如道路绿地建设下凹不明显,道路集水口设置不合理等。(四)相关政策有待完善目前,在雨水排放、径流污染控制、海绵体建设及鼓励、引导海绵城市建设和扶持相关行业方面政策尚不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的资质认证、施工图审查、开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城市规划建设管控的审批环节不够到位;成果验收方面还未有统一的标准。二、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建议(一)转变建设理念一是在城市建设中,既要关注城市建筑和住宅小区的“海绵化”,也要关注城市道路与广场建设的“海绵化”,更要关注公园绿地和城市绿化系统的“海绵化”及水体生态修复和末端治理的实施;二是规划建设城市新区时,应该注意规划“街区公园”,面积不需要很大,但是可以承载城市海绵体的功能,容纳周边小区的雨水;三是明确规定城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原则上均要配套海绵城市建设设施,通过先期区域详规、中期施工监督、后期项目验收等环节来约束。四是对已建成小区,尤其是经常出现积水小区进行“海绵体”改造。(二)拓宽融资渠道一是在海绵城市建设筹集资金方式上要逐渐由政府单一渠道转向社会多渠道筹资,将PPP作为资金筹集的重要渠道,对融资项目进行合理搭配打包,明晰权责条款设计,增强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二是鼓励技术企业与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