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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2010年在职研究生班招生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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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广西艺术学院2010年在职研究生班招生简章为适应我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对音乐、美术、设计艺术等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我院2010年继续面向区内举办音乐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专业地方性计划在职研究生班,具体招生事宜如下:一、办班性质本班属于地方性计划研究生班,学员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印制并验印的研究生班毕业证书(该毕业证书属于区内承认),自治区教育厅承认获证者的研究生班学历。符合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研究生班毕业生,可以继续申请广西艺术学院硕士学位。二、招生对象区内各系统、各部门的艺术类专业在职干部、教师和工作人员。三、报名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二)身体健康,符合一般体检标准。(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四、招生专业音乐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五、录取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原则上按照专业报名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六、培养我院研究生班教育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并轨,课程设置与同专业方向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所要求的课程相同。培养方式采取在职学习与集中授课相结合。七、毕业(一)学员达到以下几方面要求者,准予毕业,获得毕业证书:1、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考试(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具体授课课程及授课安排可向各二级学院咨询。)2、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教育厅规定的要求;或参加区内研究生班外国语课程毕业补考,成绩达到区教育厅规定的要求。3、参加由自治区教育厅按照全考试并达到自治区教育厅规定的要求(考试科目为《艺术学》)。(二)学员达到以下几方面要求,经我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同意授予硕士学位者,可授予硕士学位:1、获研究生班毕业,且学位课程成绩在70分以上。2、取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要求。3、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具体要求详见《广西艺术学院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八、学制学制为2年,如因统考科目达不到要求而无法按时毕业者,可延长至5年。5年后仍不能毕业者,发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九、学费1、研究生班学费为每生每年10000元,缴纳两年。于每学年开学注册时缴纳。2、进入硕士学位论文阶段的培养费为每生10000元。我院研究生班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班教育工作并轨,参加两个班学习者,学费按1个班的标准缴纳。十、报名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日至6月25日2、报名程序:到我院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2010年区内研究生班报名登记表》→填表(内容可打印)→根据所报专业(方向)到所在培养单位报名处交报名表、交验相关证件原件→报名成功3、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①研究生班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注意表格用16开纸打印,各内贴近期免冠半身2寸彩色照片1张,后附身份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及单位证明复印件1份。);②交验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单位证明原件;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处下载中心网址:/4、各招生专业(方向)及报名地点、联系电话招生专业(方向)招生院所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