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主要内容一、、、、我国的价格管理体制五、、、、违反价格法的法律责任一、价格的种类(一)市场调节价(二)政府指导价它是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三)政府定价只有极少数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才适用国家定价;定价机关应尽力了解市场状况,反映价值规律的要求,制定合理的价格,并随时根据新形势调整价格标准。二、我国价格法的立法概况《关于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1988年)《关于商品和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的规定》(1990年)《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1993年)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该法于1998年5月1日起施行。2010年1月4日国家发改委《反价格垄断规定》2010年12月4日国务院关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三次修订上海汤臣一品天价房四、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一)。(二)、控告权(三)(1)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3)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4)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5)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6)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7)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8)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四)、政府定价行为(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