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编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订立本合同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用途、入股期限及股份分红乙方将位置于: 。四至界限:东 ,南 ,西 北 。面积为: 亩,山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与甲方:柳河县慧良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用于土地集中经营开发。入股期限为 —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每亩折合入股额 元。总计入股额 元。收益分配由社内成员集体讨论决定。二、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甲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甲方应当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股权红利。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首年将入股土地杂草、杂物清理干净,不影响甲方对土地的经营开发。乙方应尊重甲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甲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三、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乙方非法干预甲方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 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乙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