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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xxj16588 2016/3/29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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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学生宿舍设计规范建筑设计 1、宿舍内居室宜集中布置,通廊式宿舍水平交通流线不宜过长。 2、每栋宿舍应设置管理室、公共活动室和晾晒空间。宿舍内应设置盥洗室和厕所。公共用房的设置应防止对居室产生干扰。 3、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应有良好朝向,并应具有住宅居室相同的日照标准。 4、宿舍内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图以及明显的安全疏散标志。 5、每栋宿舍应在首层至少设置 1间无障碍居室,或在宿舍区内集中设置无障碍居室。居室内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50 的要求。二、居室 1、居室的床位布置尺寸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两个单床长边之间的距离 。 2)两床床头之间的距离 m 2、两排床或床与墙之间的走道宽度 m。 3、居室应有储藏空间,每人净储藏空间不宜小于 m 3。 4、储藏空间的净深不应小于 m。设固定箱子架时,每格净空长度不宜小于 m,宽度不宜小于 m高度不宜小于 m。书架的尺寸,其净深不应小于 m,每格净高不应小于 m。 5、贴临卫生间等潮湿房间的居室、储藏室的墙面应做防潮处理。 6、居室不宜布置地下室。 7、居室不宜布置在半地下室三、辅助用房 1、公共厕所应设前室或经盥洗室进入,前室和盥洗室的门不宜与居室门相对。公共厕所及公共盥洗室与最远居室的距离不应大于 25 m(附带卫生间的居室除外)。 2、公共厕所、公共盥洗室卫生设备的数量应根据每层居住人数确定, 设备数量不应少于相关规定。 3、居室内的附设卫生间,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2m 2,设有淋浴设备或2 个座便器的附设卫生间,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 2 。附设卫生间内的厕位和淋浴宜设隔断。 4、夏热冬暖地区和温和地区应在宿舍建筑内设淋浴设施,其他地区可根据条件设分散或集中的淋浴设施,每个浴位服务人数不应超过 15人。 5、宿舍建筑内的管理室宜设置在主要出口处,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8m 2。 6、宿舍建筑内宜在主要出入处设置会客空间,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 12m 2。 7 、宿舍建筑内的公共活动室(空间)宜每层设置, 100 人以下,人均使用面积为 m 2; 101 人以上,人均使用面积为 m 2。公共活动室(空间)的最小使用面积不宜小于 30m 2。 8、宿舍建筑内宜在每层设置开水设施,可设置单独的开水设施,也可在盥洗室内设置洗衣机位。 11 、居室附设卫生间的宿舍建筑宜在每层另设小型公共厕所,其中大便器、小便器及盥洗龙头等卫生设备均不宜少于 2格。 12、宿舍建筑宜在底层设置集中垃圾收集间。 13、设有公共厕所、盥洗室的宿舍建筑内宜在每层设置卫生清洁间。 14、宿舍建筑宜集中设置地下或半地下自行车库。四、层高和净高 1. 居室在采用单层床时,层高不宜低于 m ;在采用双层床或高架床时,层高不宜低于 m。 2. 居室在采用单层床时,层高不宜低于 m ;在采用双层床或高架床时,层高不宜低于 m。 m。五、楼梯,电梯和安全出口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 5 的规定。 ;十层以下的宿舍,在每层居室通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