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海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海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2006 年 08月 14日 13时 46分 10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农[2006]942 号各市(县)财政局、林业局、各重点公益林管护经营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海南省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 特制定《海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附件:海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二○○六年八月七日附件: 海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以下简称“补偿基金“)的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海南省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补偿基金指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对重点公益林管护者发生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支出给予一定补助的专项资金, 分中央补偿基金和省级补偿基金。第三条补偿基金的补助范围为已区划界定的纳入中央及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重点公益林中的有林地, 以及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疏林地、灌木林地、灌木地。第四条补偿基金平均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 5 元,其中 元用于补偿性支出, 元用于公共管护支出。补偿性支出用于重点公益林专职管护人员的劳务费或林农个人的补偿费, 以及管护区内的补植苗木费、整地费和林木抚育费。其中劳务费或林农个人的补偿费按不低于 3元/亩. 年标准安排, 其余部分根据实际需要统筹用于管护区内的补植苗木费、整地费和林木抚育费。中央补偿基金公共管护支出用于按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湿地、水库、热带雨林等区域区划的重点公益林的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林业病虫害预防与救治、森林资源的定期定点监测支出。其中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支出用于统一开设防火隔离带(包括生物防火林带) 、购置扑火器材和林火检测设备等; 林业病虫害预防与救治支出用于集中购置药剂、药械和除害处理等; 森林资源消长定期定点监测支出用于采集、分析、处理资源数据,以及建立资源档案购置的简易器材等。中央补偿基金公共管护支出按 元/亩. 年安排。省级补偿基金公共管护支出用于纳入区划界定重点公益林的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林业病虫害预防与救治、森林资源的定期定点监测支出及公益林管理费支出。省级补偿基金公益林管理费支出范围为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重点公益林所必须的区划、界定、宣传、培训、检查、验收和购买专职护林员劳保用品等相关支出。省级补偿基金公共管护支出按 元/亩. 年安排,其中 元结合中央补偿基金公共管护支出统筹安排,其余 元按照公益林管护面积安排。第五条补偿性支出实行报帐制管理, 对不同权属的重点公益林, 分别采取以下补助方式: (一) 省属及市县国有林(农)场、自然保护区及其他单位经营管理的重点公益林。劳务费补助由经营管理单位根据专职护林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专职管护人员承担的任务量和监管责任编制补助表, 经同级林业和财政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拨付, 经营管理单位发放补助资金; 补植、整地和抚育补助由经营管理单位提出具体使用计划, 经同级林业和财政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将补助费拨付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