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潮社规办[2013]37号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各有关单位及科研管理部门:为引导和激励全市社科理论工作者,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坚持以应用性、实践性和前瞻性研究为重点,发挥市社科界的思想库智囊团作用,更好地为我市建设富裕潮州、美丽潮州、文明潮州、幸福潮州服务,根据《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经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划项目立项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开申报、平等竞争、择优立项的基本原则,面向全市组织申报;规划项目立足潮州、面向广东、关注全国,突出应用性、战略性、前瞻性和对策性问题研究,特别要倾向于对潮州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具有地方特色问题的研究;研究方法提倡发挥集体智慧,进行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攻关研究。二、规划项目类别规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一)重点项目要求针对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贴紧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对潮州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综合研究,项目研究力求反映各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重点项目总资助金额10万元,项目总数视申报情况而定。(二)一般项目要求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从潮州实际出发,突出应用性、战略性、前瞻性和对策性问题研究,特别要加强对潮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以及具有地方特色问题的研究。一般项目共设10项,每项资助1万元。(三)立项不资助项目根据申报的数量和质量确定项目数。三、成果体现方式成果体现方式:专著、论文、研究报告三类。专著类一般要求立项之日起2年内完成,系列论文、调研报告要求立项之日起1年内完成。申报资格要求凡在本市工作,机关理论工作者及实际工作者具备主持规划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均可申报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科研及教学工作者申报项目要求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者须有两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每个项目负责人只限申报一项。凡已获得国家、省规划项目立项的不得再重复申报市规划项目。往年市规划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新的项目。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真正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承担课题研究的实质性任务。每位项目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项目申报设计上,力求立题新颖,联系实际,突出潮州的实践优势、学科优势和研究优势。项目中期研究目标和项目预期成果要明确。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重要参考文献目录。五、申报办法(一)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管理,集中组织、指导申请者进行申报,适当控制申报数量,切实提高申报质量。要按照申报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工作,提出审核意见。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向市社规办报送。市社规办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二)申报者按要求填写《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申请书》,打印一式5份,经单位审核,报送到市社规办(潮州日报社8楼市社科联),并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LH555@。(二)市社规办将组织社科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必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