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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直单位城镇独生子女父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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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直单位城镇独生子女父母.doc

上传人:zhufutaobao 2020/7/27 文件大小:3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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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龙门县直单位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申请表申请人姓名性别配偶姓名免冠1寸近照出生年月年月日年月日结婚时间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工作单位生育或收养情况生育子女姓名性别年月日收养子女姓名性别年月日单位意见领导签名:经办人签名:年月日(盖章)主管局(总公司)意见领导签名:经办人签名:年月日(盖章)县卫计局意见领导签名:经办人签名:年月日(盖章)备注申请人签名: 电话: 年月日注:1、此表一式三份,县直单位、主管局、县卫计局各存一份。2、提交申请表时需一并提交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子女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免冠一寸近照4张到退休时所在单位申请。3、再婚家庭在“备注”注明,并还需提供再婚方的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原配偶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书等相关资料。4、离婚或丧偶的单亲家庭,在“备注”栏中注明,并提供离婚证及前配偶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书或配偶的死亡证明等相关资料。5、对逐月抵扣的对象,应在“备注”栏中注明抵扣金额及抵扣起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