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目录
关于协会
组织机构
入会须知
协会资源
服务内容
年度大事
★
★
★
★
★
★
★
★
★
★
★
关于协会
协会宗旨
指导协调规范自律
协会理念
引导企业服务会员合作创新共赢发展
组织机构
常务理事会
秘书处
玉文化专业委员会
水家电行业分会
行业自律委员会
培训认证委员会
连锁经营委员会
品牌策划委员会
理事会
运营中心
入会须知
入会条件
入会原则
入会程序
提交资料
会费交纳
权利和义务
服务项目
管理规定
入会条件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在二年以上。
开展特许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具备较完善的特许经营管理体系和经营手册。
有2家以上直营店,店铺总数在20家以上,注册资金在50万人民币以上。
具有注册商标或合法授权使用的商标证书。
如企业开展多种品牌经营,第一品牌入会后其他品牌开展特许经营活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也需办理入会审批,否则不视为协会会员。
海外授权经营或独资、合资经营的特许品牌企业,应出具海外品牌经营状况证明,满足入会所需的成立时间和店铺数;直营店位于境外,特许人需提供公司存在证明直营店营业证明、公司基本情况(中英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事特许经营的企业须在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要求2007年5月1日之前开展特许经营的企业应在一年内进行备案,之后开展特许经营的企业应在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进行备案,未按相关法规如期备案的企业,将处以罚款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入会条件(续)
入会原则
根据国际连锁企业管理协会《章程》的规定,本会吸收单位为团体会员或理事会员实行入会、退会自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