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明确印章管理制度印章是文件生效、记载的凭证,是权威的象征,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印章定义: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指公司发行或管理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第二条印章使用范围:1、 公司章:以公司名义向公司向外发出的公函、文件、资料及介绍信用章。2、 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行政部章:就有关行政、人事、后勤等方面业务代表公司用章。财务部章:就有计划、财务等方面业务代表公司用章。3、 合同专用章: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协议、合同和有关会议纪要等。4、 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第三条印章使用规定1、 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公司章。2、 公司对外签署装饰装修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材料采购等合同,盖合同专用章。3、 以公司名义对国家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章。4、 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第四条印章保管1、公司章、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经理保管,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职衔签字章由个人保管。2、各类印章保管人负责保管,如有丢失、损毁或被盗情况,应迅速向总经理汇报,并由保管人负全责。3、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应依法公告作废。第五条印章使用1、用印前,先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 ,写明盖印用途,签字后方可用印。2、 印章一般不允许带出公司,特殊情况需经印章保管人批准后方可带出。第六条印章的更改、废止,由董事会研究后决定。本制度自 xx年一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