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咨询服务协议书甲方(委托人):AA有限公司乙方(代理人): BB有限公司甲方为充分利用自贸区政策和资源,进一步开拓业务,拟在自贸区内新设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为妥善、及时、合法的办理上述两家公司设立相关手续,甲方特委托乙方提供上述公司设立相关的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一、 服务内容及要求1、乙方负责提供区内和区外新设公司相关的以下服务:1) 提供相关法律文件范本及文书制作要求;2) 提供自贸区相关政策的咨询服务;3) 向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新设公司的名称预核准件;4) 如有必要,向主管商务部门发起备案(审批)流程,并取得备案(批准)证书;5) 向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新设公司的营业执照;6) 向其他相关部门申请该企业以下证照的出具及手续的办理:(以下任务排列不分时间先后)刻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海关登记证,包括:电子口岸商检登记证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2、甲方如需乙方提供注册地址或物业资源,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确定。二、甲方的责任1、 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必要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2、 对于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并应由甲方履行之行为,根据乙方提示,须及时实施。3、 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四条所约定的咨询服务费。4、 承担本协议第一条之事务所涉的各项政府费用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5、 为乙方执行本协议项下的事务提供必要便利。三、乙方的责任1、 负责提供申办的法律文件和参考资料,并按照要求填写或协助甲方填写相应文件和表格。2、 负责向甲方解释本协议所涉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 保证执行行为的合法性,对因违法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 接受甲方监督,根据甲方要求,报告受托事务执行情况。5、 遇有影响受托事务执行之情况,应及时报告甲方。四、咨询项目所涉费用及付款办法1、本协议项下所涉费用如下表所示咨询及代理费XXXXX元预付政府规费XXXX元2、付款时间:上述咨询代理费(不含政府费用)共计人民币XXXXX元。甲方应于取得签订本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咨询代理费。上述预付政府规费由甲方取得签订本协议后 10日内与咨询费同时支付给乙方。项目办理完成后,根据乙方提供的实际费用凭据结算,多退少补。3、本合同所涉费用由甲方解入以下账户:公司:BB有限公司帐户:1234567890银行:XX行XX支行4、在申办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项目中止,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对乙方已完成的工作甲方应给予相应补偿。五、免责条款1、 乙方的责任仅限于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对于因本服务完成而甲方可能对第三人造成的权利损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 乙方的服务基于甲方提供的材料是真实的、合法的。对因甲方伪造、变造虚假的证明材料,而致使申请事项未被有关机关批准,乙方不承担责任。对因上述两种情况致使已获批事项被行政主管机关撤销,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甲方仍应按本协议支付全部咨询服务费。六、保密条款1、 双方承诺,对在服务过程中或通过其它任何渠道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以下简称“秘密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