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浙江海利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建安工程顶板施工合同甲方(承包方):乙方(分包方):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1、 ::海盐县,北临桑德兰路,东为谢家路、西沿新桥路、:顶板施工。:全包。2、 :(大写)人民币一壹仟壹佰叁拾伍万元(小写)人民币_11350000元。:固定综合单价。: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合同总工期为33日历天。4、 :达到业主要求5、 ,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和决定,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6、 : 。: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职权和义务。, 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通知分包人,,应提前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7、 分包人驻工地代表分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 。:按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标准和承包人指令要求施工,遵守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所有职责和义务。分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如有违反,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分包人驻工地代表违反分包合同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或承包人认为分包人驻工地代表不称职,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应予执行。8、承包人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分包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和纠正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9、分包人工作按照承包人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服从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督与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全面负责,确保各项指标的实现。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标准施工,遵守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关于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作业面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材料使用及码放符合施工现场规定。凡属分包工程施工管理责任范围内发生的罚款,均由分包人承担。确保现场安全检查符合有关规定,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10、设备和材料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有关试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