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旅游合同(二)合同编号: 甲方(旅游者):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电子信箱: 乙方(旅行社): 注册地址: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地址: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旅游线路为:第二条旅游时间旅游时间为 日游,共 晚 天。自 年 月 日 地点出发至 , 年 月 日 地点结束。第三条价格及项目费用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 人,总金额为( 币) 元整。具体包含以下项目:(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3)餐馆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馆、住宿费用。(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7)国内旅游意外保险费: 元,(保险金额: 元)。(8)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第四条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1)各地机场建设费。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馆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报纸、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用;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第五条支付方式甲方应当按下述第 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 ,帐号: ): ;:(1) 年 月 日前支付总金额的 %,计( 币) 元整;(2) 年 月 日前支付总金额的 %,计( 币) 元整。: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 日交给甲方。: 。 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 分钟。: (每人 元)、 (每人 元)、 (每人 元)。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 币) 元整。: :飞机,起止地 ;火车:□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 ;汽车:□大型客车□小型客车,□空调□无空调,起止地 ;轮船:□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 。(含领队)服务内容包括:(1) (2) (3) 。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第九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 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 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赔偿甲方。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第十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能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贩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 100%。第十一条乙方取消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