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旅游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旅游局监制二OO五年九月使用说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出境组团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出境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 〈〈通用条款》是对出境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的适用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 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4条。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 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 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 28号,邮编:100022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65130828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 9号,邮编:100740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65275315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便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 〈〈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 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 、〈〈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份。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旅游者情况旅游者人数为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第二条旅游手续以下旅游手续由旅游者自行办理:护照口、签证口、出境机票口 、第三条旅游内容及安排(一) 合同报价以人以上成行为基准。(二) 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三) 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四) 出发地点及时间: (五) 返回地点及时间: (六) 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七) 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岁(含岁以下)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为元。(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_)国际间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