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4
文档名称:

合同法诈骗赔偿.docx

格式:docx   大小:31KB   页数:2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合同法诈骗赔偿.docx

上传人:花开花落 2020/8/1 文件大小:3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合同法诈骗赔偿.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合同法诈骗赔偿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篇一:论合同民事欺诈论合同民事欺诈英国法将欺诈作为错误陈述的一种情形加以规定。所谓错误陈述,是指“当事人在正式订约前,为引导订约而作出的与事实不相符合的事实陈述。”依其对合同效力影响的不同,错误陈述分为欺诈性错误陈述(FraudulentMisrepresentation)、过失性错误陈述(NegligentMisrepresentation)和无辜的错误陈述(WhollyInnocentMisrepresentation)。其中,欺诈性错误陈述为“误述人并非真诚相信其陈述是真实的,或者说他故意错误陈述。”对于哪些错误陈述属于欺诈性的,英国法采用主观标准,即判断误述人是否明知其陈述的虚假性不是取决于正常人在合理条件下应该知悉,而是取决于误述人实际上如何理解其陈述。“上院在著名的德里诉皮克一案中断然决定:只有在知道它是虚假的或者粗心大意地在不知道或没有注意到是真是假时作出的陈述才是欺诈性的陈述。”如果误述人的误述构成欺诈性错误陈述,则受害人有权提起如下诉讼请求或者采取如下措施:一、受害人如已遭受损失,可基于对方的侵权行为诉请侵权赔偿,同时还可以采取(二)和(三)两项中任一措施;二、受害人有权诉请撤销该合同;三、受害人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在此种情况下,受害人可以不予起诉,但如果他受诉,则可以提出抗辩和反诉要求赔偿;四、受害人基于自己意愿有权确认该合同,要求其履行而不考虑其中误述因素。美国法将欺诈和错误陈述区别开来。 “欺诈是有意地歪曲事实,取得另一方的信任,从而使另一方放弃为其所有的某些有价值的东西或放弃某种法律上的权利。 ”它与错误陈述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前者是故意为不真实的表示,而后者是非故意的,是无辜的。欺诈的构成要件包括: (一)欺诈人有非法获取受欺诈人的合法权益的动机; (二)欺诈人对事实做了虚假的说明;(三)受欺诈人基于对该陈述的信赖而采取了行为;(四)此种虚假说明使受欺诈人蒙受损害。根据法律规定,欺诈通常只限于事实问题,发表意见或者吹嘘可能不真实,但不构成欺诈。陈述当事人并不存在的意图属于欺诈,但之后改变其意志并且未能按被期待的效果行事,则不属于欺诈。关于法律后果的陈述亦不属于欺诈,除非当事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对于基于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受欺诈人可以采取如下补救措施:(一)恢复原状。这是一种对撤销合同的救济措施,它使当事人恢复到订立合同前的地位。具体后果是:已交付财物的,当事人互相返还;还有义务尚未履行的,解除履行义务。(二)更改,即合同仍存在,但是改变其有关条款。(三)损害赔偿。它适用于当事人有过错的情形,但因过错的程度其适用有所不同。在欺诈的情形下,法院可能给予惩罚性损害赔偿,其数额甚至可达补偿性损害赔偿金的数倍。三、我国合同法上的欺诈问题我国合同法上的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8条和第61条的规定,基于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为无效合同,从合同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我们认为,我国合同法对欺诈问题的规定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基于欺诈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问题。如前所述,不论是大陆法国家还是英美法国家,均将欺诈作为合同可撤销的一个事由。但是,我国却将欺诈作为合同无效的一个事由。“究其原因在于欺诈行为本身是一种违法行为,我国立法对此类行为一向采取严格禁止的态度。从这个意义上讲,规定基于诈欺订立的合同无效是恰当的。不过,若考虑到欺诈的特点及立法对欺诈规范的目的,使基于欺诈订立的合同可撤销则更妥洽。”因为欺诈行为具有三个特征:一是受干涉的表意因素仅存在于受欺诈的一方当事人,在实践中不存在当事人双方互相强制的问题;二是受干涉的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其意思表示是自愿的;三是不当干涉行为独立于表意行为内容之外,此种不当干涉可以是对方当事人所为,也可以是第三人所为。在实践交易生活中,有些基于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并非当事人所不能接受,有时可能出于主观判断或客观变故的原因,而在实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