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信息宣传工作方案信息宣传工作方案信息宣传工作方案:信息宣传工作方案一、信息宣传工作主体(一)团市委机关各部门(二)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属单位团组织二、文稿报送路径为切实加强团的信息宣传工作机制建设, 进一步活跃基层团组织信息宣传工作, 团市委决定在各县(市)区、市直属单位建立锦州市共青团系统信息直报点(详见附件 1) ,由各直报点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信息宣传工作,信息宣传工作方案。信息报送以电子报送为主,采取间接报送原则。各信息直报点和团市委各部门所报信息需本直报点、本部门负责人严格把关, 认真审核, 确保信息真实无误后将工作信息的电子版发送到团市委邮箱 ******@. 并电话告知,联系人:赵瑜、路佳;联系电话: 2191802 、 2191801 。经审核后择优, 上稿方向为锦州市委信息处、锦州市政府信息处、《中国共青团》、《辽宁团讯》、《辽宁团的要讯》、《锦州青年》及中国共青团、辽宁共青团、锦州青年网站。三、报送内容有关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理论文章; 有关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调研报告; 全市各地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重大活动; 各级领导( 市委领导、团省委领导、团市委领导、市直属团委单位党政领导) 在重要活动中的重要讲话; 有关青年社会问题的报刊文章及有关信息; 青少年群体的思想动态信息;反映本地本系统特色和总体工作情况的信息; 反映工作经验、教训, 推广典型的经验和做法; 党政领导及社会各界对共青团及青年的要求和建议; 共青团系统重大事件或突发性紧急事件信息; 青年日常舆情动态、意愿呼声以及敏感问题对青少年思想动态造成的影响等。四、报送要求各直报点的信息报送工作由各直报员完成, 团市委机关各部门要指定一名团干部作为信息员,专门负责撰写和报送工作信息, ,信息宣传工作方案。各直报点负责人、团市委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本直报点、本部门信息报送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需对本直报点、本部门信息报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一)时间要求对市委重大决策和团内重要情况的反映, 报送时间不超过 3天; 每项活动结束后必须及时报送活动的有关文字资料和图片, 报送时间不超过3天; 对贯彻落实团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推进重点工作的有关情况要根据实际及时总结上报; 对团市委所发有关信息报送方面的通知及约稿需根据时间要求按时上报。(二)格式要求所报信息内容采用 ord 文档编辑, 有图片的则另配以适当图片。信息文字及标点要校正准确, 图片要标明使用顺序及备用顺序, 所配文字说明要求清楚无误、简明扼要。如图片中出现领导画面, 需标明领导职务及姓名。 1 、报送的信息按照要求,必须填写正文、首页标题、文档标题、关键词。标题和正文中不能出现我县、我单位这样的表述。 2、各级共青团组织名称统一使用团 XXX 市(区、县)委或 XXX (某某单位)团委。 3 、首页标题要力求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 20 字。 4、正文格式为: 字体小四、字型为宋体、